大学学生会日常管理考核条例
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院学生会工作,引导学生会各级干部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激励各级干部有效的开拓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发掘新形势,新方法,新内容,提高工作实效性,对学生干部学习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为学生会干部的履历提供详细证明,特制定本条例。
考核范围:
学生会所有的学生干部,包括团成员、各部、副、委员。
一、考核权限:
团干部由秘书长、纪律小组负责考核,各部副部级以上干部由团、纪律小组进行考核。各部门委员由各部 副负责考核。
二、基本素质要求
(一)基础素质
1.政治素质:即坚定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用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能力水平:
1.决策水平:要求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
2.组织领导能力:要求学生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能力:要求学生干部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与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关能力:要求学生干部善于和同学交往,做同学的朋友。
5.调研能力:要求学生干部能够深入到同学中去,掌握同学们存在的问题和实际研究要求,总结分析内在规律性。
三、考核评价办法如下: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评价采取累计积分的方法,即个人设基本分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人的工作情况和考评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加减分。
(二)进行减分的项目属于日常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具体项目及分值如下:
1.工作计划和总结:我院学生会干部应按规定时间上交每学期初工作计划书,期末总结书,活动计划书和活动总结书,所交材料应条理清晰,内容详尽,实事求是。
(1)滞后规定上交时间一天者,视为迟交。
(2)滞后规定上交时间三天或者三天以上者,视为材料缺交。
(3)对材料迟交,缺交者,按如下办法处理:
a.因迟交材料而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着,要追究其延误之责,并在例会上通报批评。
b.因迟交材料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资格,并在秘书处记录备案。
c.每迟交、缺交一次材料者分别在总评中扣2分,4分。
注:每学期初工作计划在开学第三周末以前上交。
期末工作总结在最后一次学生会例会时上交。
活动计划书于活动前2周内上交。
2.大型活动出勤考核:
由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要学生会出勤参加的,由团分配任务。执行任务的部门,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由各部负责考勤点名,事后将出勤记录交由秘书处登记赋分。
(1)准时参加者得2分
(2)表现出色受到肯定的委员得3分(每次活动各部门有3个名额)
(3)迟到、请假者得1分(请假需有分管签字的假条,迟到需注明时间)
2.例会考勤:因工作需要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时间定在每周一晚上6:30,地点在学生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各部门副级以上干部均必须准时与会。如有特殊情况,时间将另行通知,届时请各干部按通知准时与会。学生会还将定期召开全体例会,各部门所有成员需准时与会。
(1)每次例会秘书处负责学生干部考勤点名,准时到会者得2分。
(2)每次例会学生干部必须按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以后到会者,均视为迟到。
(3)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出席者,至少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团请假,并向相关
老师或团说明情况,未请假者一律视为缺勤。
(4)对于迟到者,缺勤者做如下处理:
a.缺勤一次者,例会上通报批评。
b.缺勤二次者,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资格。
c.缺勤三次及三次以上者,秘书处提交团免去其干部资格。
d.两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勤。
E.每迟到一次扣一分,每缺勤一次扣2分。
(5)各部门开完会后打扫、整理办公室,保持学生会办公室的整洁,维护学生会形象。
3.工作态度:各学生会干部工作需有较高的热情,勇于接受批评,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有超前意识,努力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如出现以下情况者,则是为工作态度差,一项一次扣5分。
(1)本职工作漠不关心者。
(2)对分配到的任务进行逃避,爱找借口者。
(3)对某项工作任务胡乱完成,草草了事者。
(4)工作出现漏洞,但未采取及时措施弥补者。
4.团队精神:学生干部应关心同学,重视与同学间的交流,经常与内部成员磋商,决策适应充分考虑其他人意见。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团队精神缺乏,一项一次扣5分。
(1)以学生干部自居,严重脱离群众者。
(2)对同学或其他学生干部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置之不理者。
(3)工作无组织无纪律,工作不与部内同学商量,向来单独行动者。
5.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所有负责的各项活动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没能及时做好者一次扣1分,未做者一次扣2分。
(三)可创新性工作进行加分,具体如下:
1.在加分项目中能进行有效创新的,报上级批准,提交例会交流审定的每项得5分。
2.在校报校刊上发表文章宣传院学生会工作者,每篇得2分,在校外媒体发表的,每篇得5分。
3.该部门或个人收到校级表彰的得3分,校级以上表彰的得5分。
4.各部门每成功承办一次校级活动加3分,每成功参与配合一次活动加1分。
5.宣传部协助一次活动,制作一块展板加0.5分。协调各部门工作一次加0.5分。
6.外联部向外事企业单位等,成功寻求到赞助,视其金额情况,加1~3分。
(四)评价工作可随时进行,定期公布,年终汇总。
(五)优秀部门称号授予得分前两名的部门,特色部门视工作整体特点,最后由团评选得出。
四、条例的修改及补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会纪律小组提交团审批。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在院学生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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