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优
秀毕业生评定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委会和团支部; 2.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晚自习出勤率高,各类过级、考证通过率高;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成效良好; 5.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个人内务卫生合格率高;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班级成员中无任何重大违纪事件。 (二)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班级向学院申报,由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经过民主评议、交流汇报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二、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无补考、重修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6.本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名列前茅,且在本班级排名前10%;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二)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由班级向学院推荐,由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经过民主评议、交流汇报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三、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在学校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6.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本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名列前茅,且在本班级排名前50%;
8.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二)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由班级向学院推荐,由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经过民主评议、交流汇报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2.学院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团委学生会提名,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无补考、重修科目); 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本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名列前茅,且在本班级排名前30%;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二)评选办法
各班级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成绩算术平均值排名,并参考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情况,向学院推荐甲、乙、丙等奖学金候选人,由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五、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大学期间,必修课算术平均分70分及以上;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一次;获评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至少一次(助学金不包括在内);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市级评优评奖。 (二)评选办法
各班级向学院推荐候选人,由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院2016-2017学 级 专业 班
评 奖 评 优 班 级 推 荐 名 单
1.三好学生推荐名单
2.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3.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
甲等:
乙等: 丙等:
4.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以上推荐名单,是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学院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组成员签字
(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班委会和团支部成员代表2名、非学生干部代表1名为成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