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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中监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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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中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本文分析了当前工程建设中监理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并对如何改进或加强这一职能提出几点建议。 关健词:存在问题 建议 1前言

我国自1988年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 经过了试点、稳步发展、全面推行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我国现阶段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存在问题 2.1对监理认识不足

2.1.1监理人员对自身的认识还不清。认为监理是建设单位发钱委托聘请的,监理人员就应该完全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和要求去开展工作,没有充分认识监理是建筑市场中一个的第三方,不能以、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

2.1.2社会对监理认识还不足。认为监理就是监工,应该时时刻刻呆在现场,不了解监理人员运用巡视、平行检查及旁站监理的方法和手段。不知道监理工作的内容还包括质量、投资、进度目标控制和信息、合同、安全管理及参建各方间的协调。

2.1.3施工单位对监理认识还不够。认为监理人员主要任务就在是检查、验收施工质量,对施工单位安全、进度等其他工作无权干

涉。不能充分认识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赋予监理的职责和权利。

2.2合同签订不规范

2.2.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建设单位仅授予监理单位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没有将“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权利全部委托监理或者虽然委托了,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流于形式,不能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特别在工程款的拨付上不经监理签字,导致监理人员无法运用经济手段来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发生纠纷时监理无从协调。 2.3企业管理不正规

2.3.1组织机构不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制度不落实,监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不配套,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少数总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或者总监代表无总监书面授权即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部职责,严重影响机构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2.3.2监理责任不落实。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责不分、责任不明。总监一兼多职,甚至代替专业监理工程师,难以发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作用,不能真正履行其职责和所负责任,影响项目监理效果。

2.3.3旁站监理不到位。项目监理部不及时将监理旁站方案或者根本就在不知道要将监理旁站方案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对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健部位、重要工序不实行跟班旁站,使旁站监理制度流于形式,得不到落实。

2.4监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

2.4.1部分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更谈不上、果断地处理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事前、事中控制能力差,一旦出了问题,导致“亡羊补牢”。 2.4.2缺乏组织协调能力,部分现场监理人员不善于协调监理单位与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或者其他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工作中往往出现维护一方利益而损害另一方利益的现象,不能有效达成共赢。

2.4.3缺乏全面的建设监理理论和实践经验,不能全面掌握监理的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工作无标准,程序不规范,监理工作随意性大。

2.4.4责任心不强,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粗放,监理工作不到位等。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 2.5监理收费有待进一步合理化

监理企业之间恶性竟争。虽然建设工程方兴未艾,但与监理企业的数量相比,仍旧是僧多粥少。有些监理企业执行的价格背离现实,投标报价不合理,不能按照国家的收费标准确定工程报价,甚至低于监理的成本价中标,使得监理企业无利可图,只能在其他方面大打折扣降低成本,导致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专业、数量、执业资格等方面明显不能够满足监理工作的需在,难以保证旁站方案的落实,严重破坏了建设市场的有序发展。 2.6技术文件的执行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

2.6.1《监理规划》中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措施等编写上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能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生搬硬套一些技术文件的范本,根本谈不上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6.2《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内容不全,缺少必要的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不清晰,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不得力。

2.6.3旁站监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现场记录不齐全、不详细、不完整、不真实,对关健部位、重要工序不能跟班监督。 3改进建议与对策

3.1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以合同及技术标准为依据 监理企业应经常组织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企业所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等,熟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合同和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使监理人员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2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是关健

3.2.1大力宣传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干出来的,而不是监理单位“管“出来的。因为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干扰因素很多,而这些因素并不是监理人员所能够完全驾驭和控制的,监理人员只能力争最大限度地咸少或尽量避免这些干扰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3.2.2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加强对监理企业不正当竞争和对低于成本价降低监理人员素质的处

罚。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从源头上堵住不符合条件的监理企业进入建设市场。

3.3切实提高监理人员业务与管理水平

3.3.1熟悉图纸、掌握标准规范、了解工程进度计划等,是监理人员必备的素质。只有这样,对“三控”、“两管”、“一协调”才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在巡视、旁站监理与平行检查中才能善于预见、发现和处理问题。

3.3.2有较强的协调应变能力是监理人员基本素质之一。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必须要协调好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监理人员能凭借其渊博的知识、卓越的才能和丰富的经验,依据合同,基于事实,尽可能地处理每一争端,让业主和承包商双方都能相互配合,顺利完成项目建设。监理人员在协调过程中,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既坚持原则,又善于倾听和理解各方意见。这样才能使各方都心悦诚服,对协调结果满意。 3.3.3注意积累,积极培育自身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监理人员必须有丰富的经验,才能够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加以预见,从而采取主动控制措施,对突发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方法加以处理。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一定善于积累,使自身成为一个具丰富经验的合格工作者。 3.4按照具体特色,认真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程特点,认真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流程、控制要点、目标值及具体方法和措施,使实施细则指导具体监理业

务,确保各项工作按规范程序进行,并处于受控状态。同时,认真做好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保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同步性。 3.5 在实践中探索与完善监理工作职能

随着我国城市化(包括中国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已成为我国建设的主要部分。中国特色与城市建设之路的复杂性,要求不断探索与完善新时期下的监理工作职能,完善各种专业文件与法规,推进我国城市建设的有序、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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