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四川龙泰达柠檬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岳县工业园(安岳石桥铺镇)
乙方: ,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书》,根据双方的约定,补充协议如下:
1、 乙方自愿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购买相应社会保险。
2、 甲方因任何原因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甲方应付给乙方的经济补偿金已以工资和年终奖金的形式发放给乙方,甲方在乙方离开公司时不再做其他补偿。
3、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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