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
施 工 合 同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X住宅小区 2017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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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
本工程于2017年2月1日甲方议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及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XXX住宅小区建筑安装工程。
(二)建设地点:
(三)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 总建筑面积:约110000㎡,框剪结构。 (四)承包范围:
建设单位: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承包范围为X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XXX住宅小区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及相应的室外水电管线及其附属工程,但本条款A-H点所列的各项分部分项工程除外。
A:电视、电话、网络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工程(预埋预设 部分除外);
B:电梯安装工程(预埋预设部分除外);
C:高压供电系统工程、低压配电房设备工程(预埋预设部 分除外);
D:室内外管道煤气工程;
E:普通消防及特殊消防工程; F:小区内智能化网络系统工程;
G:室外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庭院灯、背景音乐及绿化工 程(预埋预设部分除外);
H:室内外雕塑、壁画、艺术小品。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 本工程预算造价约为 万元人民币,折算平方 面积造价约为 元/㎡。
(二)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办理(根 据本工程实际的承包方式和补充协议说明进行结算):
以施工图结算加增减变更结算进行结算(即根据施工图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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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增减变更的工程量和有关文件规定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三) 承包方式:
全部工程实行按施工图包工、包料、包工期及补充协议规定项目。
(四) 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税金、保险金,本合同承包金额 已包括,按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
(五)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市优样板工程。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450天(从基础砖胎模结束起开始计算工期)。
(二)开工日期2017年2月18日,竣工日期2018年 10月18日(从基础砖胎模结束起开始计算工期)。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者。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作量者。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造成停工者。
4、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一周内累计影响超过八小时以上者。
5、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6、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或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钢材、水泥、木材等由乙方自理解决。 (二) 乙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 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甲方或监理公司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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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协助乙方到市规划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一个月做好建筑红线图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50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础、地下室工程时)和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5、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一个月办理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6、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
7、开工前十天提供完整的正式施工图纸捌套,并根据施工需要及时组织有甲、乙双方和设计、监理公司、质监站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四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8、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0、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县、区)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便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及监督。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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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各种材料试块试验取样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签证后送市建筑材料检测站试验,确保工程质量。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图作工程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的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到文明施工。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及一年的保修期内,如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拆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并将施工中损坏的人行道等维修好,做到工完场清。
12、乙方合同履约人:梁卫泽,处理本合同范围内所有事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应根据验评标准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及有关试块(件)试验报告、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 接检,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检验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监站、设计单位进行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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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和评定应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条 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相同。
2、修改部份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河源市执行的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材料信息价、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及监理公司核实后,确定增减造价。
3、当修改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标准变化、地质与设计不符合等设计与甲方原因时,修改后费用的增减(含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
当修改后工程材料待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减(含返工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修改原因属于设计或甲方,又确实影响工程进度,则工期相应顺延。
5、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室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采纳实施,而降低工程成本,甲方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6、凡工程在施工中要进行设计修改,必须办理修改手续,提前一个月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乙双方签证后,设计修改才能实施。议定单作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 工程款支付
1、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2、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有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3、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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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拨付工程款。
5、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 帐号: )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有甲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乙方在竣工前七天内将竣工验收报告书面通知甲方,给予验收检查,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在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2、在竣工时,乙方向甲方和质监站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及竣工报告两套。经验收达到合格或优良,则以提交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并交钥匙给甲方。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自行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以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还要负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
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60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被视为同意乙方送交的结算总价,经办银行据此拨款或甲方结算付清尾款。
第十条 奖与罚
1、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或甲方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或甲方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者,每提前壹天由甲方支付5000元,奖给乙方。
(3)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延期壹天由乙方支付5000元罚金给甲方,因此如乙方要赔偿给业主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工程质量经评定没有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乙方按合同总造价的0.1%付罚金给甲方。
(2)工程质量经评定达到合同要求者,甲方按合同总造价的0.1%给乙方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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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质量经评定不合格者,不验收。返工经评定合格后交付使用,返修费及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工程验收完即行奖励与罚款。
第十一条 其它
1、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防护要求并承担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负责提供设施方案,并报建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或由于并非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3、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内容,由乙方总承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肢解工程内容及材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随意转包(除工程专业必须外),若特殊情况需分包时,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规划建设局同意,并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经济由乙方负责。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共同努力,把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抓好。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河源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对违反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刑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报原签证机关签证后,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了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 :
(1)报请XXX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对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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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负方承担。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至工程竣工验收,一年的维修期满结清工程尾款后,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四份,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职务: 职务: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广东省XXX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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