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来源:筏尚旅游网
施工管理处分规定

第一节 总那么

1. 为标准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并执行?施工管理处分规定?〔以下简称 本规定〕。

2. 本规定以监视承包人按设计、标准、承包合同、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完成合约内容,标准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为目的。

3. 本规定适用于发包人及监理对总包人的管理,发包人、监理及总包人对其他分包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4. 总包人对其他分包的违规处分须书面报请监理,由监理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报发包人批复。所有处分决定均由发包人或监理以?现场工作指示?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

5. 对每发现的一次违规行为的处分只执行一次,不得重复处分。但因总包人未对其他分包的违规行为进展处分,而是由监理或发包人进展处分,那么总包人须承受一样的处分。

6. 本规定涉及的其他所有罚金〔包括对总包人及其他分包〕均由发包人在任意阶段付款中扣除,严禁现金交易。

7. 总包人及其他分包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分,但:

1)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

和须承当的责任;

2)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分;

3)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发包人、物业拥有人及物业使用人所造成损失

的赔偿责任;

4)并不影响总包人与其他分包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所拥有的相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互的索赔权利。

8. 承包人按本规定受处分后并不免除按本合同约定应承当的违约责任。

第二节 细那么 一、承包人管理人员

1. 擅自更换工程经理,每人次罚款¥30,000元;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款¥20,000元;经发包人批准更换工程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00元。

2. 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

3. 不按发包人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准备及总平

1. 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架、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展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分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 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 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三、物资管理

1. 按要求必须送样的物资,未按要求送样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2. 所有物资进场前须向监理提交方案,并报相关质保资料证明,材料进场提前2小时通知监理,进场不及时通知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3天内〕或由此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当相应的责任外罚款¥500~¥1,000元。

3. 物资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罚款¥500~¥1,000元。对于物资进场不予以严格把关的、物

4. 资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资使用的,按该批物资价值的双倍罚款;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二天17:00前报监理,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5. 物资三证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3,000元,并无条件拆卸,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四、现场平安文明施工

1. 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外表、厕所卫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 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 ,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 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或每10平方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 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标准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 ,否那么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 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6.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平安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7. “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

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造成高空坠物的以每次罚款¥1,000~¥3,000元。

8. 平安通道不合格、无平安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平安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9. 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缺乏、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0. 施工现场在不抽烟区抽烟,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不系平安带,不按平安标准违章施工,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11. 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展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不按监理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罚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2. 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如:电锯、电焊机等〕,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50~¥2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台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

13. 承包人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平安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暴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发包人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50,000元~100,000/次进展处分。

14. 平安事故:一般事故每人¥100~¥500元;轻伤事故每人¥1,0000~¥2,0000元;重伤事故每人¥3,0000~¥5,0000元;死亡事故每人¥1,00,000元以上。在发生死亡事故的十二个月内取消承包人在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五、总包人对其他分包的管理及配合

1. 其他分包不按总包人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平安等,总包人可对其他分包罚款¥200~¥1,000元,由甲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2. 总包人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如其他分包不能按规定的时间整改,每

延迟一天,总包人可对其他分包罚款¥100~¥500元,,由甲方在分包工程 款中扣除。

3. 施工时其他分包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总包人可按¥100~¥500元进展处分,如在平安、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列情况的将处分加倍,,由甲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4. 总包人应给予其他分包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等配合工作,而不给予的,监理和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总包人¥1,000~¥5,000元的处分,由甲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六、方案及进度

1. 承包人须向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方案、月方案,周方案以及分局部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方案,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罚款¥100~¥1,000元。

2. 周方案、月方案、总进度方案、分局部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方案完成而滞后的,又无正当理由被监理书面确认,除承当有关损失以外,按照每一项拖延一天,罚款¥200~¥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3. 不能按期完成、影响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当有关损失以外,根据具体情况罚款¥5000~¥10,000元,并按监理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1,0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 发包人或监理以书面形式或会议上明确的节点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完成的,逾期按¥300~¥3,000元/天处以罚款。 七、本钱

1. 不按要求及时报送预、结算资料或监理要求须提供的计量依据,罚款¥100~¥1,000元。

2. 蓄意影响监理和发包人开展正常工作,或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阻碍计量工作正常进展,罚款¥500~¥2,000元。 八、隐蔽工程验收及质量问题

1.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加强自检,达不到标准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2. 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500~¥5,000 元。

3. 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分:

a. 土方回填不分层夯实,罚款¥300~¥2,000元;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b. 砼严重缺陷,观感太差的,罚款¥500~¥2,000元; c. 钢筋不符合要求罚款¥300~¥2,000元; d. 楼、地面裂缝罚款¥500元;

e. 墙面开裂、漏水,¥300~¥1,000元/处; f. 防水工程不符要求,罚款¥300~¥500元/处; g. 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罚款¥1,000~¥5,000元/处; h. 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罚款¥300~¥1,000/处; i. 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罚款¥300~¥2,000/处;

j. 抹灰严重空鼓、线条不直、腻子、乳胶漆观感较差罚款¥300~¥500元/

处;

k. 蓄意遮盖、掩饰、覆盖、隐瞒质量问题的罚款¥500~¥3,000元/次; l. 硬景(地墙砖及石材粘贴〕施工色差过大、线条与图纸差异较大,齐缝、

错缝感观教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罚款¥300~¥2,000元/处;

4. 蓄意影响阻饶发包人、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每次罚款¥500~¥2,000元。

5. 未经监理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展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10,000~¥5,0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6. 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罚款¥500元,并须在限期内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7.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严格按国家标准GB50204—2021 文第“5.1.1〞执行,违反此规定,未经监理验收确认的,责令改正并罚款¥3000~¥1,0000元。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九、会议、文挡资料管理及施工配合

1. 周例会、专题会等,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每

缺席一次罚款¥200元人民币。

2. 承包人须按监理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方案等,除发包人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先送达监理,由监理审核转发,对于拒绝不执行者罚款¥100~¥1,000元。

3. 承包人应按监理或相关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文件〔档案〕资料,如不按时提交的罚款¥100~¥1,000元。

4. 承包人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发包人或监理很好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罚款¥2000~¥1,0000元。

5. 限期整改的工程,或周例会、发包人、监理通知要求完成的工作,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被监理确认,以每一项为单位,罚款¥1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6. 监理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野蛮施工的,每次罚款¥1,0000~¥5,0000元。

7. 发包人、监理下达的书面或口头通知,不能及时、较好的配合的罚款¥300~¥1,000元。 十、其他

对本规定未述及的违规行为的处分标准,由监理和发包人共同商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海东中昊房地产开发

工程部 2021年7月21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