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廉政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安宁市连然建筑总公司
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先、干部廉洁,在签订建设工程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
一、 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 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庆典活动。
二、 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应予拒绝和检举,经乙 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查机关查实的,依法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吃、玩或向甲方赠送 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如有违反,对乙方处以建设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1
四、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纪检监察 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 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如果 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查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 甲乙双方领导干部或法人代表要严格履行《工程 廉政合同》,如有违反,对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要依法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此《工程廉政合同》与《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同时 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
八、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发包单位:(公章) 承包单位:(公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