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食品加工制作要求

食品加工制作要求

来源:筏尚旅游网


学校食品加工制作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出售。

二、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度。

三、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冷藏

四、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五、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等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用后必须彻底消毒。

六、每次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彻底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各餐桌及出品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各餐桌只能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八、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冷柜里,冷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九、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

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十、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箱,箱要先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葛柘小学

2012年2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