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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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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购置、校准、使用和维护进行控制,保证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度满足要求的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测能力。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检测设备,包括公司自有的和相关方提供的检测设备、对环境及健康安全进行监测的设备。 3.职责

3.1工程部是本程序的责任部门,负责检测设备供应方的评价、配置、验收、校准、标识、领用发放、使用管理。

3.2相关部门及项目部负责对所使用的检测设备(含计算机软件)的领用、配置、验收、贮存、标识、维护保养。

4.控制程序 4.1供应方的评价

根据需要采购或租赁检测设备前,应对检测设备供应方进行评价,评价执行《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程序》,评价内容如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供应能力;价格水平;售后服务承诺;检测设备初次检定情况;历史合作情况;主要服务业绩。填写《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分包方考核表》。 4.2检测设备的配置

4.2.1工程部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按国家标准及地方规定中有关要求,配置必备的符合准确度、精确度要求的检测设备。

4.2.2当合同规定或供货要求需采用样板、色样等作测量时,应得到分包方或设计单位签证确认。

4.2.3配置检测设备时,应填写《设备购置(报废)申请表》,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适用范围,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

4.2.4工程部应在使用前对检测设备进行验收。工程部购置检测设备时,应取得

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若购置计量器具时,必须有国家制造许可证(CMC标志)的产品。

4.2.5对检测设备中配置的计算机软件应对其预期用途的能力予以确认。 4.2.6工程部对配置的检测设备应建立台帐。

4.2.7检测设备在使用前要熟悉其性能、构造及使用注意事项,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 4.3检定、校准

4.3.1新购置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校准,对既有的检测设备对照《检测设备台帐》按照规定的周期校准设备。

4.3.2属于强检的检测设备(详见《常用检测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由工程部按检定周期送检。检定单位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法定的检定机构。 4.3.3属于自检的检测设备按照《检测设备保养、校验规程》实施。 4.3.4检定周期

(1)长度检测设备,检定周期为一年。 (2)电气检测设备,检定周期为一年。 (3)水平检测设备,检定周期为一年。 (4)压力流量检测设备,检定周期为半年。

(5)其它检测设备的送检周期以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国家有关计量设备检定规定为准。自制的工具式装置,执行公司《检测设备保养、校验规程》中的周期。 4.3.5需要校准检测设备时,工程部应统筹安排,保证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测工作不受影响。 4.4检测设备校准状态标识

4.4.1所有的检测设备都要有校准状态标识。用无标识的检测设备取得的监测数据不得作为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是否合格的依据。 4.4.2标识方式

标识检测设备校准状态并保持清晰,确保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方可用于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测,校准记录应予以保存。校准合格的检测设备采用粘贴标签进行标识。标签上注明检测设备的编号和下次校准日期。 4.4.3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对校准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识别。

4.4.4凡属淘汰、返修、抽检不合格、超期且暂无使用计划的检测设备,由工程部封存,并分别予以标识,建立《封存检测设备台帐》。 4.4.5检测设备状态标识应与检测设备检定管理记录内容一致。

4.4.6对无法维修、使用的检测设备,由工程部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并在《检测设备台帐》上注明报废时间和原因。 4.5维护保养

4.5.1检测设备的贮存环境应符合防潮、防尘、防振、防高温,防腐蚀的要求,宜在专柜(专处)存放。

4.5.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样板、色样等的妥善保管,并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防止损坏或丢失。

4.5.3公司对检测设备实行领用登记制,并填写《检测设备使用登记表》,领用人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4.5.4项目部对领用的检测设备应妥善保管,并建立项目部《检测设备台帐》。使用前首先检查检测设备是否在校准期内。在使用、贮存和携带过程中,使用者应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保证标识清晰,防止损坏、遗失。检测设备失准、损坏时不得擅自修理。当发生失准、损坏、遗失或标识不清时,领用人应及时报告工程部。

4.5.5因检测需要从外单位调用、租赁检测设备时,使用人必须检查其合格证及校准记录、标识等,确认在有效检定周期内并且合格方可用于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测,并在检测结果中注明设备来源,以便追溯。

4.6当所使用的检测设备,国家或地方没有校准标准时,应制定相应的校准标准。 4.7在发现检测设备失准时,评价已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8对检测设备所使用的软件在使用前的确认和再确认予以规定。计算机软件确认的方法:

计算机软件用于检测任务前需对其进行确认,计算机软件包括绘图软件、计算软件、预决算软件等。

(1)演示法:模拟一个测量对象,将手算与软件计算结果进行对比,误差可接受时确认为合格。

(2)直接评审法:对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的可信度进行评审,确认是否可用;

还可将以往使用结果进行评审,确认是否可继续使用。

(3)测试法:用计算机软件自带的检测工具,在软件使用前进行测试。

5适用于标准条款

GB/T19001 7.6; GB/T24001 4.5.1; GB/T28001 4.5.1; GB/T50430 11.5

6.相关文件

《检测设备保养、校验规程》

7.标准表格

7.1《检测设备台帐》 7.2《封存检测设备台帐》 7.3《检测设备使用登记表》 7.4《用于测量的计算机软件确认表》

8.附表

《检测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附表 常用检测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设备名称 标准尺(一套) 钢卷尺 塔尺 钳形电流表 焊缝量规 水准仪 经纬仪 温度计 温湿度计 游标卡尺 万能表 工程质量检测器 (2M靠尺、阴阳角尺) 扭矩扳手 接地电阻表 绝缘电阻表 压力表 声级计 规格 5m 用途 比对 工艺 测量 监测 监测 放线 放线 一般测量 一般测量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检定 周期 检定类别 一次性 强检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二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自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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