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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筏尚旅游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

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0.06.11

• 【字 号】达市府发[2010]19号 • 【施行日期】2010.06.1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正文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知

(达市府发〔201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于2010年6月1日经市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州河是达州重要的地表水源,是达州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其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50多万达城市民及下游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随着金盘子电站和罗江电站相继建成投运,尤其是进入冬春枯水期,州河城区段来水偏少,下泄流量不足,河水流速缓慢,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为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切实改善州河水质,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维护广大市民身心健康,消除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不利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

案。

一、整治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为指导,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辖区政府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齐抓共管,标本兼治。

(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治污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投入。

(三)多还旧账,不欠新帐的原则。加强老污染源治理的同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四)城乡同步,整体推进的原则。实施州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间同步整治,工业源、生活源、农村面源全面治理,整体推进州河水环境保护。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州河宣汉江口电站大坝至金盘子电站大坝两岸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源、场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村面源污染、采沙(采石)船只、网箱养鱼、农家乐以及州河支流铜钵河、明月江、双龙河、洞耳河等小河流影响水体的污染源是此次综合整治的重点。

三、整治时间

2010年6月起至2012年底。 四、整治目标

到2010年底,州河水污染趋势得到遏制;到2011年底,州河城区段工业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重点场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养鱼,农家乐及餐饮业全部建成化粪池、沼气池等净化设施,场镇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卫生填埋,通川区双龙河、洞耳河,达县铜钵河、明月江出境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州河整治初见成效;2012年完成州河沿岸整

治,州河及支流水质全面改善,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通过三年整治,实现“建和谐达州、还一河清水”的目标。 五、任务与分工 (一)工业污染源

1.2010年12月对污染严重、治污滞后,超标超总量并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达不到环保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四川运达化工达州分公司、达州兴乐化工有限公司及达州市虹桥石材厂、通川区绿峰石材厂等企业予以依法关闭;2011年12月底前对达县大海铸业有限公司实施转产,并依法关闭炼铁生产线。 责任单位:达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电力公司、 达州电业局。

2.2010年12月底前,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达州市通川区金鸿实业有限公司、肖松林酒厂等实施搬迁。 责任单位:通川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委。

3.2010年12月底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达州城市总体规划,但废水超标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矿企业,必须限期治理,达标排放,治理无望,坚决依法关闭;

责任单位: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商务局。

4.2010年6月底前,国电达州电厂、达州市污水处理厂、达州市中心医院住院部、宣汉县污水处理厂、华润雪花啤酒(达州)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南国印染有限公司、达州市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施必须正常运行,数据稳定传输;2010年6月底前,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伟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必

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委,通川区人民政府、宣汉县人民政府 达县人民政府。 (二)场镇生活污染源

1.2010年12底前,君塘镇、盘石乡、亭子镇必须建成卫生填埋场,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

责任单位: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2.2010年12月底前,君塘镇、罗江镇、四川文理学院、达州市职业技术学院、达州山庄必须对生活废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2011年12月底前,魏兴镇、复兴镇、盘石乡、亭子镇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废水进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3.宣汉君塘镇杨家河渡假村、通川区罗江镇绿洲山庄按照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达州市通川区罗江口安全饮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川环建函〔2007〕1111号)的环评批复要求实施搬迁。

责任单位: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三)农村面源污染源

2010年12月底前,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通川区北外高家坝养鸡场必须坚决拆除或搬迁。达县、宣汉县在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坚决拆除或搬迁。畜禽养殖限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通过治理,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拆除或搬迁。

责任单位: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畜牧食品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四)网箱养鱼

2010年12底前,全部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 责任单位: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五)采沙(石)船只、游船

1.2010年7月底前,取缔州河采沙(石)船只违规超范围作业及无证作业,同时完成州河城区段沿岸垃圾的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

2.2010年12月底前,州河所有经营性游船安装粪便、油污、垃圾回收装置,收集后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六)餐饮业、农家乐

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范围内的鱼庄、饭馆、农家乐等产业污水治理,达标排放。对逾期不能完成且治理无望的,坚决取缔。

责任单位: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 (七)洗车场

2010年7月底前,完成市城区(包括南城)所有洗车场的清理排查工作,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业主必须设置隔油池、沉砂池,不得违

法使用含磷较高的洗涤剂。同时对沉砂及时清理,废水必须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办、市交通局。 (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2010年6月底前,达州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6月底前,宣汉县污水处理厂必须稳定达标排放;2010年6月前,达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南城截污干管必须建成投入使用。2010年9月底,开江、大竹污水处理厂必须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宣汉县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开江县人民政府、大竹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2.2010年7月起,每月向市民公布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状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广电局、达州日报社。 3.2010年12月底前,州河城区段丽江明珠花园小区(野茅溪)至塔坨广场沿河所有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截污干管。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州河城区段丽江明珠花园小区(野茅溪)至北外镇截污干管工程,并将沿岸生活污水全部接入。2012年6月底前,从塔坨广场到阁溪桥段的几处较大城市生活污水排污口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务局、通川区人民政府。 (九)医疗废水污染源

2010年底前,宣汉县人民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达县人民医院和城区内其他医疗单位以及州河沿岸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必须进行治理,消毒杀菌,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宣汉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十)其他事项

1.2010年12月底前,依法划定罗江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罗江口电站库区水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经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2.2010年12月底前,完成罗江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标,并对一级保护区设置防护栏。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

3.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加快州河沿岸和达州市城市规划区植树造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破坏森林植被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4.2010年6月底前,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江口电站、罗江口电站、金盘子电站的下泄流量,加强调度,增加水体自净能力,确保下游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水文局(提供论证三个电站下泄流量值)、 市环保局,宣汉县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5.2010年12月底前,完成罗江库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建设并投入使

用,发布水质周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广电局、达州日报社。 六、考核办法

1.季度考核。实行目标督查、群众现场评分、社会公开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由各级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向市政府述职,并对各级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现场打分,结果通过电视台、城市公众传媒、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年度考核。每年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市级相关部门、通川区、达县、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人民政府年度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新增目标进行管理。

3.终期考核。2012年底,由市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市级相关部门、通川区、达县、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人民政府州河污染综合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向全市人民通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落实专人负责,对辖区河段各类污染源进行清理,分类制定具体的整治计划,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到实处。通川区、达县、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要参照本《方案》,制定辖区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整治方案或计划务必于2010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抄送市环保局。 (二)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排除干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齐抓共管,形成环境执法合力。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分析问题,交流经验,增添措施。要公开部门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市

民咨询、投诉和监督。

(三)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厂的建设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企业污染源治理经费由企业负责,整治工作经费实现分级负责,政府保证,形成多方参与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系。 (四)强化宣传。加大媒体宣传、曝光力度,达州电视台、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要开设专栏,每周宣传报道不少于3次,以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积极主动参与,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改变不文明、不环保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全面报道,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并将整改情况在媒体上公布。

(五)密切调度。整治工作实行每季调度,各地各部门每季结束5日内将整治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并抄送市环保局。市政府每季度将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附件: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州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整治内容 整治项目 整治措施 完成时间 牵头部门 通川区人民政通川区徐家坝塑料加工厂 废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府 通川区人民政高家坝永强塑料加工厂 1 工业污染源 废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府 通川区人民政罗江镇屠宰厂 废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府 肖松林酒厂 搬迁 2010.12.31 通川区人民政府 达州市通川区金鸿实业有限搬迁 公司 限期治理(规范排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污口) 国电达州电厂 废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市环保局 通川区人民政四川福瑞药业有限公司 废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府 通川区人民政达州市虹桥石材厂 关闭 2010.12.31 府 2010.12.31 市环保局 2010.12.31 府 通川区人民政通川区人民政通川区绿峰石材厂 关闭 2010.12.31 府 通川区人民政通川区绥府灯影牛肉加工厂 废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府 四川百年灯影牛肉食品有限废水限期治理 公司 达州市宏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废水限期治理 司 华润雪花啤酒(达州)有限废水限期治理 公司 达州市伟林肉类食品有限公废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府 2010.12.31 通川区人民政2010.12.31 府 通川区人民政2010.12.31 府 通川区人民政通川区人民政司 府 通川区人民政四川鼓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废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府 废水治限期整改 2010.6.30 市环保局 达州市中心医院住院部 在线监控限期整改 2010.6.30 市环保局 四川运达化工达州分公司 达州兴乐化工有限公司 达县大海铸业有限公司炼铁关 闭 生产线 废水限期整改 关 闭 关 闭 2010.12.31 达县人民政府 2010.12.31 达县人民政府 2011.12.31 达县人民政府 达州市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 2010.6.30 达县人民政府 在线监控限期整改 达县长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废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达县人民政府 宣汉县谢明采石场、谢生坝限期治理或关闭 2010.12.31 采石场、杨家河采石厂 宣汉县人民政府 达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达安装在线监控 州市伟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2010.12.31 市环保局 达州市污水处理厂、宣汉县在线监控进行限期污水处理厂、华润雪花(达整改 州)啤酒有限公司、达州南2010.6.30 市环保局 国印染有限公司、达州市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 宣汉县人民政建成垃圾卫生填埋君塘镇、盘石乡、亭子镇 场 2010.12.31 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宣汉县人民政君塘镇、罗江镇、四川文理府通川区人民学院、达州市职业技术学场镇生活污2 染 院、达州山庄 政府 宣汉县人民政宣汉君塘镇杨家河渡假村、搬迁 绿洲山庄 政府 通川区人民政魏兴镇、复兴镇、盘石乡、生活污水限期治理 2011.12.31 府达县人民政亭子镇 府 按环评要求 府通川区人民生活污水限期治理 2010.12.31 政府达县人民府通川区人民农村面源污3 染 通川区北外高家坝养鸡场 拆除或搬迁 2010.12.31 通川区人民政府 通川区人民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4 网箱养鱼 网箱养鱼 全部一律取缔 政府 2010.12.31 府宣汉县人民市水务局、宣取缔违规超范围及汉县人民政府采沙(石)采沙(石)船只 船只 5 区段沿岸垃圾的清府达县人民政理工作 府 无证作业和州河城2010.7.31 通川区人民政游船 粪便、油污、垃圾 设置回收装置 2010.12.31 市交通局 宣汉县、通川农家乐餐饮6 业 鱼庄、饭馆、农家乐 设施 政府 建设生活污水治理2010.12.31 区、达县人民市规划和建设建立隔油池、沉砂7 洗车场 洗车场 池 2010.7.31 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 市规划和建设一期工程限期整改 2010.6.30 局 环保基础设8 施建设 加快建设二期工程 2010.6.30 局 市污水处理厂 市规划和建设局、达县人民宣汉县人民政宣汉县污水处理厂 限期整改 2010.6.30 府 州河城区段丽江明珠花园小2010.12.31 区(野茅溪)与塔沱广场 丽江明珠花园小区(野茅溪)至北外镇 塔坨广场至阁溪桥段 2011.12.31 市规划和建设建设截污干管 局 2012.6.30 局 市规划和建设加快南城截污干管工程建设 2010.6.30 达县人民政府 宣汉县人民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第二人民医医疗废水污9 染 医疗单位以及州河沿岸乡镇卫生院。 院、达县人民医院和城区内限期整治 市卫生局、宣汉县人民政2010.12.31 府、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制定饮用水源2010.12.31 市环保局 管理办法 10 其它事项 罗江库区饮用水源保护 设置饮用水源保护2010.12.31 区标志及护栏 局 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饮用水源地水2010.6.30 市环保局 质自动站 加快州河沿岸和达州市城市规划区植树造林,严厉打击植被保护 乱砍滥伐林木、破坏森林植被的违法犯罪行为。 府通川区人民政府 宣汉县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合理制定下泄流量 2010.6.30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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