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管理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教学方式方法改,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放与共享,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校内SPOC(Sma11PrivateOnlineCourses,即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包括:
(一)我校教师在经学校认定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开设的SPOC; (二)经学校同意,我校教师引进国内外优质MOOC资源,在校内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SPOC。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充分利用我校及国内外优质MOOC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自主性及积极性,真正做到教学过程以“生”为本,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职责范围
(一)教务处负责校内SPOC立项、应用、工作量认定等管理工作,协调学校专家组开展工作。
(二)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负责SPOC在平台
的开课与运行,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等工作。
(三)学校专家组负责研究与制订校内SPOC有关政策、课程建设规划、遴选评价标准,监督日常课程教学管理,指导学院等工作。
(四)学院负责组织校内SPOC应用、引进国内外优质MOOC等工作。
第五条应用流程
(一)开课。校内SPOC应为纳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应在规定学期内完成授课,不允许跨学期授课。学院及课程负责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系统和课程平台提交开课申请。教务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分别在教务系统和课程平台审核开课申请。
(二)选课。课程开课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教务系统办理选课等手续,未在教务系统办理选课等手续的学生名单无效。选课结束后,学校平台管理员将学生名单导入在线开放课程平台。
(三)课程运行。课程教学团队负责课程的运行管理,组织线上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
(四)课程考核。学生参与SPOC课程混合式课堂学习,通过考核后,可获得该课程对应的学分。结课后,课程负责人应及时在教务系统填报提交成绩。
(五)课程归档。学期结束之后,课程负责人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好课程材料归档工作,做好课程教学自我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教学过程中的缺点和优点,改进教学模式。
第六条课程负责人可根据教学需要灵活设置线上线下课时比例,但线下实体课堂授课课时应不低于课程学分对应的学时要求,且第一堂课应为线下实体课堂授课,必须把课程信息详细告知学生,包括教学基本信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主要教学内容和安排、参考资料、线上线下学习的详细说明、考勤要求、考核方式详细说明、成绩构成详细说明等。
第七条课程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侧重于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一般成绩构成应至少包含:线上网络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的考勤情况;线上线下教学过程中发言讨论与主动交流状态;日常作业完成情况;线上线下考核成绩等。线上考核成绩占比由课程负责人灵活制定,但不得超过40%。
第八条课程纳入学校统教学运行日常管理与监督,对于评估不合格的SPOC,学校将暂停课程负责人SPOC开课资格,并要求整改直至通过。
第九条教学工作量认定
(一)教师利用SPOC开展校内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经教务处立项,首轮上线开课按对应常规课程的2倍教学工作量计,第二轮及以后开课按对应常规课程的1?5倍教学工作量计;学校每年组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研究项目立项。
(二)未立项为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项目的校内SPOC 按常规课程工作量计。
(三)未经学校同意,在其它MOOC平台上运行的在线开放课程,不予认定教学工作量。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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