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防水工施工安全交底

防水工施工安全交底

来源:筏尚旅游网


防水工施工安全交底

1. 作业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制作规范和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酒后作业。

4. 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对发现的危险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5.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施工工作。

6.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拆除和随意挪动。

7. 上班作业前,应认真查看在施工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8. 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内,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9. 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

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米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0. 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交底人签字

接底人签字

2010、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