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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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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备设备管理

一、工程设备的界定

工程设备时指业主(建设单位)所有、为满足合同要求提供的、在施工单位项目部控制下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设备,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

二、工程管理的一般要求

建立项目设备控制程序和现场管理制度;配备设备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对设备进行管理和控制;完善信息反馈和记录见证手续,若发生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保持记录。

三、进场验收

建设单位采购部门,对设备进行采购,待设备进场后,建设单位机电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对进场的工程设备进行检验,做到质量合格,资料齐全、准确,并做出完整、齐全的记录。

四、存储保管

实现对库房的专人管理;选择合适的存放场地和库房,合理存放,保证储存安全,执行设备及其零部件、专用工具的入库和领发手续;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锈蚀、错乱或丢失,必要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五、安装调试

设备吊装、运输、就位过程中,要做好防护,避免造成机械损伤;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或有关规范、设计、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操作,避免设备损坏;安装调试完的设备,应尽量进行区域封闭,有条件的可提前交由建设单位保管。

工程项目材料管理

一、采购

机电安装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企业物资管理部门制定采购计划,审定供应人,建立合格供应人目录,对供应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二、验收

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确认,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

1.进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规格、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检验试验数据等内容)和出厂合格证。

2.要求复验的材料应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三、储存和保管

1.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合理码垛,并编号、标识。

2.采取合理的保证质量手段和防护措施,降低材料的损耗。如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

存放、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4.易锈蚀材料应采取必要的防潮措施等。

5.材料的帐、卡、物及其质量保证文件齐全、相符。

四、标识

对质量标识不清或失去标识的材料,在查明其才之后,应重新作出标识。

五、发放

材料使用单位应预先报送材料需用计划,领用前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

六、回收及不合格材料处理

对于库外材料、余料、设施用料应按材料管理程序办理回收手续;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让步接收或降级使用,并做好单独标记,单独存放。

工业安装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

一、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

(一)、应按分项(子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单位工程(子单位)依次进行。

二、质量验收评定组织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组织

分项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组织

分部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验收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组织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当单位工程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责任。各分包单位应按本标准和相应专业标准检验评定所承建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提交总包单位。

三、施工现场检验

(一)、对技术性能、安全性能、互换性及人身安全等多方面的要求做出相应的检验。

(二)、施工现场工序检验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做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在工程的重要阶段应接受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单位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三)、施工现场检验应使用合格的测量器具,正确的测量方法,保证测量精度,保证测量数据的真实、准确。不合格应及时纠正。

(四)、防止差错的产生,采取寻因检验。一旦发生差错应立即制止和纠正,避免形成缺陷产品。

四、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一)、检测记录要求:如实、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项目应完整,记录页面应清晰,不得涂改,空白页应划上斜线。

(二)、检测记录的内容和格式根据不同的监测对象、不同的要求合理编制。

(三)、有错数应及时更正,数据处理符合误差分子的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一、掌握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二)、《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

(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设计图纸。

二、质量验收评定等级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0进行。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内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及观感质量。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项目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为合格;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三、质量不符合时的处理

(一)当分项目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几时返工或返修处理。

(二)返工后的工程应重新评定质量等级了返修处理后的工程经法定检测单位检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

机电工程项目试运行管理

一、试运行及运行顺序

(一)试运行一般可分为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运行、投料试运行(及试生产)等阶段。前一阶段试运行是后一阶段试运行的准备,后一阶段的试运行必须在前一阶段完成后进行。

中小型单体设备如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可只进行单机是运行后即可交付生产。

(二)单机试运行属于工程施工安装阶段的工作内容。但确因受介质或必须带负荷才能运转而不能进行单机试运行的单台设备,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可留待符合试运行阶段一并进行。

二、单机试运行

单机试运行指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的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替代设计的工作(生产)介质进行的模拟负荷试运行。

(一)单机试运行责任及参加单位

1.单机试运行由施工单位负责。工作内容包括:负责编制完成试运行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批;组织实施试运行操作,做好测试、记录。

2.单机试运行的参加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重要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

(二)试运行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经本单位总工程师审定;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三)试运行方案的内容

包括工程概况或试运行范围;编制依据和原则;目标与采用标准;试运行前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指挥系统;试运行程序与操作要求、进度安排;试运行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设施投运安排;安全与职业健康要求;试运行预计的技术难点和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单机试运行应符合的一般要求

1.各系统、各主要设备的温度和压力等参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2.轴承振动值和轴的窜动应符合机器技术文件的规定;

3.齿轮副、链条与链轮啮合应平稳,无异常噪声和磨损;

4.传动皮带不应打滑,平皮带跑偏量不应超过规定;

5.轴承温度应符合机器技术文件或设计文件的规定,若无规定,滚动轴承温升应不超过40℃,最高温度应不超过80℃;滑动轴承温升应不超过35℃,最高温度不超过70℃;

6.润滑、密封、液压、气(汽)动、冷却等各辅助系统的工作应正常,无渗漏现象;

7.检查驱动电机电压、电流及温度等不应超过规定值;

8.各种仪表应工作正常;

9.机器各紧固部位无松动现象。

(五)单机试运行结束后,应及时完成的工作

1.切断电源及其他动力;

2.卸掉各系统中的压力或负荷,进行必要的排气、排水、排污;

3.按各类设备安装规范的规定,对设备几何精度进行必要的复查,各紧固件复紧;

4.拆除是试运行中的临时管道及设备(或设施),复位是运行时拆卸的正式管道、不见或其他正式装置;

5.检查润滑剂的清洁度,检查过滤器;必要时更换新油。

6.整理试运行的各项记录,试运行合格后,由参加啊单位在规定的表格上共同签字确认。

三、联动试运行

联动试运行指对试运行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运行标准后,以水、空气作为介质进行的模拟运行。

(一)、联动试运行责任及分工

由建设单位(业主)组织、智慧,负责及时提供各种资源,编制联动试运行方案,选用和组织试运行操作人员;实施试运行操作。

施工单位负责岗位操作的监护,处理试运行过程中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等系统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技术指导。

若承包合同约定建设单位要委托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组织联动试运行,可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在联动试运行代替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组织、实施试运行的全部工作,并承担自己在试运行过程中的辅助功能。

(二)、联动试运行参加单位

建设单位、生产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总承包单位(若该工程实施总承包)、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重要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

(三)、试运行前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1.完成联动试运行范围内工程的中间交接。中间交接只是工程(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管理权)的移交,但不解除施工单位对交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应负的责任。

2.编制、审定试运行方案。

3.按设计文件要求加注试运行用润滑油(脂)。

4.机器入口处按规定装设过滤网。

5.准备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等。

6.布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

(四)、联动试运行应达到标准

1.试运行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全面投运,首尾衔接稳定连续运行并达到规定时间。

2.参加试运行的人员应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的技术。

(五)联动试运行合格证书

联动试运行后,参加试运行的有关单位、部门对其结果进行评定。合格后填写“联动试运行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装置、车间、工段或生产系统名称;是运行时间;试运行情况;是运行结果评定;附件;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确认;设计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施工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确认。

单机试车前应具备的条件:

(一)、试运行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有关规范的质量标准全部完成。

(二)、提供先关资料和文件。

(三)、试运行方案已经批准。

(四)、试运行组织已经建立,试运行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熟悉试运行方案和操作方法,能正确操作。

(五)、试运行缩所需燃料、动力、仪表空气、冷却水、脱盐水等确有保证。

(六)、测试仪表、工具、记录表格齐全,保修人员就位。

联动试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

(一)、试运行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按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检验合格。

(二)、试运行范围内的机器,除必须留待投料试运行阶段进行试车的以外,单机试运行已全部完成并合格。

(三)、试运行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已经全部合格。

(四)、试运行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监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符合规范规定。

(五)、试运行方案和生产操作规程已经批准。

(六)、工厂的生产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已经制定,有关生产记录报表已配备。

(七)、试运行组织已经建立,参加试运行人员已通过生产安全考试合格。

(八)、试运行所需燃料、水、电、汽、工业风和仪表风等可以确保稳定供应,各种物资和测试仪表、工具皆已齐备。

(九)、试运行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

(十)、试运行现场有碍安全的机器、设备、场地、走道处的杂物,均已清理干净。

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工程交付竣工验收的分类:

1、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

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公要求的专业工程,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可分阶段竣工验收或中间交工。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的验收。

单项工程施工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书申请组织验收。

(二)竣工验收依据的文件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设备技术说明书。

4、设计变更通知书。

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三)竣工验收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1)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包括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自检,不合格品已自行返修或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并符合使用要求。

(2)生产性工程、辅助设施及生活设施,按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完毕,室内工程和室外工程全部完成,并达到竣工条件。

(3)工业项目的过各种管道、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信等专业施工内容,已全部安装结束,质量验收合格,经过试运转,全部符合工业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4)其他专业工程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施工图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质量验收合格,达到交工的条件。

2、由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移交归档的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分类组卷应符合自然形成规律,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将竣工档案资料装订成册,达到归档范围的要求。

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的设备的设备进场证明及试验报告。

(1)现场使用的的主要材料,应有材质合格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抽样试验报告。

(2)设备进场必须开箱检验,并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完毕要如实做好各种进厂设备的检查验收记录。

二、工程验收必须符合的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以下四条要求: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具有强制性,合同约束规范了承发包双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不合格不得交付验收和使用。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其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也必须符合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的各项要求。

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机电安装工程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应先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再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可进行一次性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收集、整理好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三)、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

、使用等有关部门进行初验或直接进行验收。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功能和使用要求,必要的文件资料、竣工图标齐全,即准予验收,并完成各方的会签手续。

(四)、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天内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二、竣工验收步骤

1、自检自验

自检自验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员等共同参加。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对单位工程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好记

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应确定整改措施、修补措施的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整改完毕。

2、预(初)验收

竣工项目的预(初)验收,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预(初)验收在施工单位先行自检自验,确认符合正式验收条件,申报工程验收之后和正式验收之前这段时间进行。

3、复验

通过复验,应解决自检自验和预(初)验收中提出的所有需要整改的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

4、竣工验收

在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投产(使用)的条件,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在正式竣工验收日之前10天,向施工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

(1)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会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列为国家重点工程的大型项目,应由国家有关部门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2)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

竣工标准和总承包合同条款后,向施工单位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3)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4)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5)逐渐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其他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签认交接验收证书。

(6)办理工程结算签证手续,进入工程保修工作。

三、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及地方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工程技术资料

主要的工程技术资料有:

1、工程前期及竣工文件资料(含建筑工程)。

2、工程项目合格证、施工试验报告。

3、施工记录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定位放线记录;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及记录;特种设备安装检验及验收检验报告;工程分项使用功能检测记录等。

4、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竣工图。项目竣工图是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今后进行维修、改扩建等的重要依据。项目竣工图编制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竣工时实际情况。要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加盖竣工图章,整理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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