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川教函[2014]468号)和《乐山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乐教办发〔2014〕3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高素质现代化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有效落实,成立了高新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刘大春为主要负责人,分管教育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培训管理,并整合相关部门资源,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强化指导,确保提升工程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培训目标及原则
从2015年12月开始,到2016年完成区内中小学教师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新一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依据“充实、优化、提高”的思想,以提高教师队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中心,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不断提高各学科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
四、培训对象
辖区内全体中小学教师。
1
五、培训内容
依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执行,包括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和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三个方面。
六、培训模式
主要运用远程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 七、测评方式
按照“以评促学、以评促用”的基本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诊断测评、培训测评和返岗应用评价,激发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主动性。
(一)诊断测评
重在帮助教师找准能力发展短板,确定学习目标,为教师选学提供依据。测评内容涵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各项指标,由教师利用网上测评系统进行自测。
(二)培训测评
重在衡量教师参训成效,包括网络研修与线下实践成效。测评内容包括线上课程学习成效、线下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等,由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共同完成。
(三)返岗应用评价
重在评价教师应用成效,体现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生学习方式、促进专业发展的能力水平。注重利用案例开展情境测评,采取现场评课、分析案例、提供应用成果,或教师对常态课例进行互评等多种方式进行,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八、建立新机制
(一)建立技术应用制度机制
2
建立信息技术提升工程应用监管评估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管,定期通报对校的监管结果,将评估结果与各校年度教育督导等挂钩,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制约机制,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中小学校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二)推动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建立信息技术应用激励机制,激发教师主动应用动力。鼓励各地各校创造性应用和多形式应用,促进学校常态使用和调动教师乐于使用。通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微课”比赛、示范课评选与网上展示、优秀课例征集与出版、参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大比武”和全体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