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效劳合同模板集锦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效劳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甲方:(购置方) 乙方:(效劳方)
根据《四川省关于推进向社会力量购置效劳工作 》(川办发〔20xx〕67号)和《四川省 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向体育场馆购置低收费开放效劳的实施意见(试行)》(川财教〔20xx〕2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效劳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南江县体育局向县体育馆购置低收费开放效劳工程,效劳内容包含:体育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向社会、低收费开放;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向社会免收费开放;体育馆、低收费举办或承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讲座、展览、培训、国民体质测试等根本公共体育效劳。(体育馆实施低收费开放效劳的具体收费标准,经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低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正常收费的50%。) (一)效劳工程
1.合理规划馆内现有活动面积,转换使用两个篮球场地,扩展场馆活动功能,在馆内其余区域设有8张乒乓球台,常年可开展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健身、比赛活动,具备承办相应赛事
能力。在场地闲暇时段,可开展太极拳、播送操、健身舞蹈、排球(气排球)、室内健身等多项综合训练展示活动。
2.体育馆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应、低收费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应全面向社会开放。
3.体育馆因维修、保养、平安、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
4.体育馆每年应向公众提供以下根本公共体育效劳: (1).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 (2).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
(3).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4).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3000人次。 (二)效劳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体育馆每年应将场馆名称、地址、或低收费效劳工程、开放时间等内容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体育馆建立开放效劳公示。要在显著位臵向公众公示或低收费效劳工程、效劳内容、效劳时间和经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等。
3.体育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效劳标准,包括管理规定运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权利与义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臵等,并在显著位臵予以公示。
4.体育馆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平安防护设施和人员,并在显著位臵标明体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考前须知。
5.体育馆应定期对室内外体育设施设备、场地器材等进行保养和平安检修。 (三)时间节点
体育馆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应、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1.效劳工程补助经费与支付:待上级效劳工程补助经费到位后,甲方及时给予工程补助经费,根据下达经费实际数额,分阶段划拨到乙方专用账户。
2.年终(或合同终止),根据上级拨付的奖励资金到位数额,结合甲方对乙方效劳工程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结算,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到账。
1、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效劳能力丧失,致使效劳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四川省关于推进向社会力量购置效劳工作 》(川办发〔20xx〕67号)和《四川省 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向体育场馆购置低收费开放效劳的实施意见(试行)》(川财教〔20xx〕206号)等文件规定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乙方承接效劳工程后,由甲方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效劳工程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
机构对工程的工作绩效、效劳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工程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乙方效劳工程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效劳过程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 乙方(入住老人): 丙方(担保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 所住地:宁波市江东区百宁街66号邮 编 法人代表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号码 邮 编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丙方(担保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号码 与乙方关系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号 邮 编 总那么
1、甲方系宁波市江东区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养老效劳机构,能够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养老效劳。
2、乙方、丙方详阅甲方《入院指南》,并经实地考察,自愿决定乙方入住 甲方机构,接受甲方提供的养老效劳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为乙方指定的监护人和担保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 的相关事务,自愿与乙方共同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 老年益保障法》、《中华人民 合同法》等法
律规定、行业及地方标准,本着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 就养老效劳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接收条件: (1)年龄年满60周岁;
(2).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痴呆症者;
(3.)生活习惯、性格趣向、精神状态适合过群体生活者; (4).有担保和监护人,本人和担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
(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的《体检单》(附件2),体 检工程包括心电图、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为乙方 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体检单》及对乙方的身 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
①生活自理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对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 第二条 效劳工程及质量标准
1、甲方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根本标准》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平安保护、环境卫生等效劳,甲方提供养老效劳的各种效劳工程的标准见效劳指南。
2、乙方如选择其他效劳工程,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效劳工程,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第三条 效劳收费
1、效劳收费标准详见效劳指南。
2、乙方、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20xx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关费用。合同期限内押金缺乏20xx元,乙方或丙方应在接 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在合同终止时,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乙方 或者丙方(不计息)。 3、乙方入住缴纳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及其它约定费用,首月
费用应在入住当日付清,以后在每月25号前付清次月费用。 4、乙方入住不满15天(含15天)的,床位费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床位费按全月计算;护理费、伙食费按日计算。
5、入住双人间的,除公共照明、电视、空调用电外,甲方为每床安装电表一只,壁扇和个人家电使用均进入个人电表,费每月底按实结清。
6、甲方在乙方入院时,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个人生活用品代办费300元。
7、入院时,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楼号床,确定护理等级为级,每月床位费 元;护理费 元;伙食费元;元,合计 元,今后费用收取视乙方身体变化情况和开展效劳工程增减结予调整。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为了乙方的平安,有权根据乙方身体和自理能力情况对所需效劳工程的变化情况给予调整,但必须事先征得乙方或丙方确认; (4)甲方系非营利性养老效劳机构,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等级之效劳,但不承当监护人之义务。 2、甲方的义务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为乙方提供符合效劳质量标准的生活护理、饮食效劳、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效劳;
(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效劳设施,确保养老效劳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3)在提供效劳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平安;
(4)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5)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对外透露;
(6)为乙方提供大额现金委托存款效劳,存取自由; (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约定的效劳工程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效劳标准的养老效劳;
(2)对甲方的管理、效劳质量和效劳态度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行动不便的外出需经丙方同意);
(5)享有隐私权,且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平安不受侵害; (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获得及时医疗抢救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况,如脾气性格、生活起居习惯,家庭成员情况、既往病史等,假设因隐瞒相关情况,所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2)在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与入住老人和睦相处;如发生纠纷造成自伤或他伤,由乙方承当责任;如造成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疗,甲方认为需转外院治疗的,应主动配合;
(4)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养老效劳费。 第: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收费标准,效劳工程及对乙方的身体健康、享受效劳的情况等有知情权;
(2)有权监督甲方根据约定的护理效劳内容为乙方提供的相应效劳,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效劳质量和效劳态度提出批评和建议; (3)有权查阅复制乙方的档案资料,在乙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2、丙方的义务
(1)丙方自愿担任乙方法定监护人和担保人,全权负责乙方入住期间一切事宜。入院时应如实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响甲方效劳的情况,如甲方认为不适宜休养的,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回,如乙方发生伤人毁物、疾病传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因乙方身体健康状况变化需对乙方护理级别给予调整,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3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那么视为同意;
(3)丙方应经常来院探视乙方,保持联络,尽量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养老效劳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根据本机构情况编号) 养老效劳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 :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号:
原工作单位:
读: 3次 大小: 14KB(共8页) :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号: 住所地: : : 当事人:
消费者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生:年月日 会员编号: 住址: 职业:
法定代理人住址: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其他监护人: :
入会费: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非会员免) 美容中心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 负责人: 职员:
甲乙双方同意就美体瘦身合同事项依以下约定办理: 第一条 美体瘦身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美体瘦身,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装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美体瘦身工程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装;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七) ; (八)等。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美体瘦身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局部。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成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一)。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美体瘦身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美体瘦身的工程、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美体瘦身所必须购置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清楚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效劳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存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美体瘦身工程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美体瘦身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老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美体瘦身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 。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美体瘦身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费用增减的
本合同的美体瘦身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其细目见附件二、附件三。 第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效劳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效劳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工程,并应将该等工程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美体瘦身效劳预定开始日起
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以下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 (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以下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效劳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效劳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 (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效劳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 (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以下事由之一时,可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美体瘦身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本钱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昌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美体瘦身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四。 第十六条 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末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元。
第十七条 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 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美体瘦身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 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局部委托其他美体瘦身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店,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美体瘦身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馀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 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美体瘦身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效劳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 效劳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美体瘦身之效劳。 第二十三条 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起诉。
第二十五条 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二份,应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锢 第二十六条 其他协议事项 一、 二、 三、
甲方:(消费者姓名) 乙方:(单位名称) 负责人: 住址: 住址: 号码:
或电传: 或电传: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年月 合同编号:
接受效劳者(甲方): 提供效劳者(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 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工程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 效劳工程 乙方提供摄像师:
提供效劳者(乙方):名,在甲方举办的 □婚礼 □会议 □聚会 □活动时,提供纪实摄像效劳,并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 效劳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效劳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摄像师姓名: : (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机型: 台数: □模拟摄像机,机型: 台数: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分钟,并以文件格式,制成□DVD □VCD □ ,数量 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4. 5.
第三条 甲方(□是/□否)允许效劳工程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 第四条 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效劳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像效劳中的拍摄时间为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拍摄起始地点
(二)乙方完成所有效劳的期限年月日前。 第六条 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元,即(小写)元。 假设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那么另外加付元/小时拍摄效劳费用(缺乏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项选择) □现金 □银行卡 □支票 □其他: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即元; 第二期:甲方于日前向乙方支付元; 第三期:甲方于日前向乙方支付元。 第 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效劳。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
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前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得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八)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日,未支付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当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效劳报酬的%计付。
(二)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日之内支付效劳报酬的,应承当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计付。
(三)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应以合理的方式销毁所摄制的胶片、数字底片和成品。
(四)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违约金按效劳报酬的%计付;乙方在约定拍摄起始时间前七日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当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约定效劳报酬的,即人民币元。
(五)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元进行赔偿。
(六)合同约定的摄像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摄像纪实效劳,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
当的其他摄像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八)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那么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效劳报酬,并向甲方支付倍于效劳报酬的赔偿金,即人民币元;如影像局部灭失,应退还灭失局部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必须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对甲方承当连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协议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址: : :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址: : :
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摄影业行业协会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 号码:
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月)。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 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 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 元。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 元,计件单价为 元或完成工作额的 %提成。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 元。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第十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第十九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 等证件。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威胁、监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从发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
额的 %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同时,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当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三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 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食品包装卷材,并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
每一期产品的具体工艺规格、加工数量、由双方确认的印刷品订单为准。
第二条:产品单价及支付方式 1、产品单价: 2、付款方式:
3、制版费货款中扣除。
第三条:印刷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第四条:交货
1、乙方将印刷品送至: ,运输费用乙方承当。
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印刷任务,且交付甲方验收入库。
第五条: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相应义务。
1、乙方需按合同约订的材料、品质提供产品给甲方。一旦乙方接到甲方的品质投诉后需立即组织人员将产品回收到工场返工并于两日内将合格的产品送交甲方。
2、乙方需按合同约订的交货期完成生产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乙方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时间,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另外赔付甲方实际损失。 第六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签署相应的书面文件,该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七条:纠纷处理
如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 第:附那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人: 签约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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