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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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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抄率考核

4.1、居民客户实抄率必须达到98%。其他客户实抄率必须达到100%。

4.2、抄表班长按月检查台区承包人的实抄率,每月检查承包台区总数不少于1/3,每个台区检查10户。局考核小组每月重点在抄表班长检查实抄率户数范围内进行抽查,抽查户数为所长检查户数的1/2,对抄表班长未检查的客户考核小组采取随机抽查,每个台区抽查户数不少于10户。

4.3、局按月考核抄表实抄率检查记录,无检查记录者罚款200元。

4.4、考核小组经检查发现有不实抄户数时(或客户反映经查证属实),居民户每户罚款10元,非、商户每户罚款50元,动力户每户罚款100元。大用户每户罚款200元。经检查发现抄表班长实抄率检查记录有一户不实抄者,按3倍处罚抄表班长。实抄率低于50%,解除承包合同。不实抄户数按下列公式折算:

不实抄户数=台区总户数×抽查不实抄户数比例 4.5、不按例日抄表者(每月20日-22日),抄表卡次日返回,不按时返回者,每次罚款承包人100元。

4.6、检查发现连续出现两个月零电量时,因计量装置故障引起的,由责任人负责追补电量电费,并罚责任人居民每户100元,其他客户每户200元,动力用户1000元,大用户客户每户5000元。

农电工岗位职责

第十条 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第十一条 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客户计费表计的抄表和收费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用电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完成供电所下达的电费回收、线损、安全、抄表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反映和汇

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十四条 遵守《农电工服务守则》,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统一调配,参加紧急业务处理。 第十五条 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工作;

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按规定时间做好电费的抄、核、收工作,确保抄表到位率、正确率、电费回收率、电费张榜公布率均达到100%。 加强对所管辖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不定期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和异常要查明原因,并及时

汇报、处理。积极查禁违约窃电行为,努力减少电能损失。

第二十条 农电工应加强对辖区内低压电能损耗的管理,努力降低线损,完成供电所下达的考核指

标。

第二十一条 做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按规程规定定期对所管理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确保属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进行测试安装率、投运率达到100%,

正确动作率达到98%以上。

第二十二条 认真学习安全用电知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提高安全供、用电意识。积极查禁违章,

防止违章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农村人身触电责任事故。

第二十三条 根据季节性用电和临时用电的特点,做好客户安全用电的检查和宣传工作,努力提高辖

区客户的安全用电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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