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外院教字[2011]26号
关于2011年下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本学期校历的安排,现将有关期末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期教学自查及总结
以教研室、系为单位,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总结,自查及总结的内容主要为
1、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2、教师教学情况,包括教学的各个环节; 3、教师教学效果自评。
各二级学院需在2011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教学自查,将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稿发送到教务处备案。
二、结束新课及期末考试时间
1、各门课程均在12月23日结束新课,从12月26日开始随堂进行选修及考查课的考试。
2、体育课的考试安排由公共基础课部负责,随堂进行。各类语言口语考试的安排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随堂进行。体育课及口语的考试成绩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上网登录成绩后打印一份本人签字、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教务干事。
3、考查课、选修课的课程考试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于2011年12 月30日前完成。各二级学院应于12月14日前将选修及考查课的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备查。
4、2012年1月3日—5日,全校组织课程统一考试。
5、本学期学生从2012年1月6日起放寒假。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由学工处及各二级学院协同安排。
三、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考核方式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凡属于必修课程的考试,其考核方式和方法可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进行适当改革,方案须报教务处备案并同意;无改革方案的考试课程一律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各二级学院应于2011年12月14日前将本学期所开课程的考核方式和方法(包括考试及考查)报教务处。
2、命题
所有理论课程的考试均按90分钟时量命题,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学计划及有关命题的要求进行。12月19日前由各二级学院将试卷(纸制及电子档)集中交教务处,并请注意保密。
3、监考
(1)各二级学院必须按教务处下达的监考任务落实好监考教师,按每个考场二个监考人员安排。各二级学院在安排监考人员时,必须保证每场考试安排本二级学院90%以上的专职任课教师监考,监考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各二级学院要将各考场具体监考人员名单于12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巢红涌老师。
(2)所有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监考规程》严格监考。 (3)考务人员(含监考、巡考及其它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工作规定,严肃查处学生违纪行为。
4、阅卷评分
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试卷均采用流水作业集中阅卷,阅卷地点在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教师必须在2012年1月7日前评阅完所有试卷,阅卷工作严格按照下发的阅卷要求进行,教师上网登录成绩后打印2份成绩单,由本人签字、系主任和院长签字后交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教务秘书于2012年1月9日前汇总本学院的所有课程成绩单一份连同所有课程成绩登记册一并交教务处巢红涌老师。试卷由各二级学院保管存档。
教务处于2012年1月6-7日开放计算机5机房(图书馆一楼)供各任课老师在系统内录入学生成绩。
5、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所有学生考试资格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及完成作业情况进行审查。
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凡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节及其以上者,取消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单科缺课达该门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或者单科缺交作业次数达应完成作业次数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取消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期末考试资格审查结果由各二级学院在2012年12月29日前公布。
各二学院应在12月23日前将任课教师考勤册收齐,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统计,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6.考试规章制度的学习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所属监考人员学习《考场规则》、《监考操作规程》等有关考试制度,确保监考质量。
各二级学院要布置各班班主任老师组织所属班级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考生须知》以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制度,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树立优良考风。
7.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表另发。
四、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及教材征订工作
1、12月12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报教务处,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整录入。
2、12月13日前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材征订表,认真负责地选订教材报教务处,同时在教务系统中完整录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期末教学 工作 安排 通知
签发人:朱乐红 校对:成浩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导部2011年12月5日印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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