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药店,切实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 依据药品购进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
三、 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验收记录,把验收情况如实记录下来,并填写验收后的结论,对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迅速查询收,单独有效,作好标记,及时报告质量管理负责人。
四、 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以中文注册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及中文说明书。 五、 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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