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王羲之书法的美学特点
王羲之的书法是美的。本文侧重谈论这种美学特点产生的原因,兼谈表现在哪些方面。
美的感受是客观作品与审美主体的主观审美追求的契合而产生的体验。如果二者得不到契合或者契合的程度低那么就难以产生美的体验。比如一般的外国人就不会觉得王羲之(或其他书家)的作品是美的。可见审美只可能发生在合适的审美主体身上;审美和审美主体有莫大关系,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王羲之作品的主要审美人是晋朝之后的历代中国人,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诚如前面提出的,美是有客观作品和审美主体的审美契合高度契合产生的,那王羲之的作品究竟具体和中国的人的那些审美特性相契合呢?
简而言之,如下几项不能忽略。分别为:阴阳对立的思想,用中庸之道调和矛盾的方法,天人合一下效法自然的观念。世界存在着矛盾,正如汉字或其组合存在着对立矛盾一样,当书家用中庸之道调和了这些矛盾,并且做得天衣无缝,巧夺天工,很有水平时,达到了观摩者想达到却未能达到的境界是,观摩者就会产生强烈的羡慕。如果作品的呈现符合审美者所认可的效果时,审美者也会觉得美。
在现实世界中,中国人(古今皆然)处理矛盾的主流方法都是中庸之道。而书家在处理书写的矛盾(大小,长短,奇正,粗细,轻重,疾缓,方圆,枯涩,浓淡,清浊,动静,等)也是使用了中庸之道,王羲之也是,这使得广大中国人(尤其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士大夫或现在学者)都能理解并且有切身的体会。而像王羲之这样的书家在用毛笔行使中庸之道时达到非常高明的水平,他们感觉出来了,他们(中国人)通过纸上的作品感受出来了这种高明,以及这种高明带来他们内心追求的共鸣。所以一种称之为美的感受就产生了。
至于说王羲之的作品美在何处,个人认为《经典书法临习指南》(江西出版社)里面的
论述(这里虽然单论王羲之的楷书但在更大层面上也适用)是有道理的。文中用中和之美和自然之美来概括了。这两种美其实在王羲之自己的《书论》其实有体现了。中和之美:每书欲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方可谓书,如果运笔简单任由一方走极端(直笔急牵裹挟),就会“久则无味”。自然之美《书论》(传)中也有论述“每作一字,或类篆箍,或似鹄头,或如散隶,或八分,或如虫食物木叶,或如水中蝌蚪,或如壮士佩剑,或似妇女纤丽。这里所列举的比喻,鹄头箍具,虫食木叶,蝌蚪游水,壮士佩剑,纤丽妇女这些都是现实世界中存在的,这说明万事万物所呈现的美是共通的,只不过书法能更加集中的体现和概括这一点,因而也更具抽象性。王羲之这段打比方其实带有效仿(自然)的意味。
关于王羲之书法的美,个人觉得还有另外一点也很重要的,就是那种放浪形骸的调皮,不羁。赵孟頫的用笔也很精到,线条也很有力度,但感觉就是少了点什么,这种东西我觉得就是阮籍各种怪诞行为背后的内涵(只是比起阮籍在政治中,王羲之在书法中更有优势和主动性)。这种东西使王羲之能不囿于书法之法,对于结构,行列的处理常有出乎人意料的处理,在人意料之外,当人们回头一想却也在情理之中。这是一种莫大的乐趣,就像一个小孩子突然跟慈爱的父母玩起捉迷藏一样有无限的乐趣,父母回头也不会责怪孩子,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会心一笑。若用文章来做比方,这种跌宕起伏,变化莫测如同古龙小说,赵孟頫在这方面显得平稳有余而奇趣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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