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3、开挖基坑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本工程土方采用挖掘机开挖,开挖时挖掘机从基坑的端头由西向东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掘机的两侧装运土。
4、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的支护准备,以防坍陷。
5、雨期施工安全措施: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
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人。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7、基础施工安全防护
深基坑挖土前在坑壁外设置挡水栏,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挖土开始以后在深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栏杆构造应符合临边和洞口作业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四周地面,在坑深一倍范围内的地面荷载,经计算规定,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放置机具和物样。
挖土必须严格按本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每层土方开挖前认真检查基坑壁的可靠性,并整个施工过程中定时进行测试和检查。
基坑内的垂直和水平运输要按规划施工,进坑的运输浮桥和行人扶梯必须专人设计,设置后实行安全验收制度,进行定期检查。
基坑上和基坑内各行人通道必须专门设置,两边立1200mm高的栏杆,通道上不准堆放杂物。
进坑和动力及照明电线应使用电缆,其走向按设计规定,在基坑壁上要可靠地进行固定。
基坑内与基坑外有联系的作业,按交叉作业处理,中间设防护棚,禁止无防护棚时在一个垂直面内作业。
深基坑施工完毕拆除支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基坑外土体产生破坏性的位移。
深基坑作业必须准备抢救时用的材料、机具和人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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