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佳务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推荐家政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第二条 甲方要求推荐家政人员条件如下:
1) 18~40岁的女性公民(年龄可适当延长)户籍不限。 2) 身高150CM以上、体形正常不能太胖。
3) 五官端正、外貌整洁、四肢健全、无残疾、无跛脚。 4) 初中毕业或以上、会讲流利普通话。 5) 视力在0.8以上(裸视)、无斗鸡眼、斜视、白内障、青光眼、色盲等眼科疾病。
6) 无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无不良行为、无犯罪记录、勤劳朴实、品德良好。 7) 无家族精神病史。
8) 无腰椎疾病(曾受创伤康复者不宜)。
9) 无肝脏、心脏、甲状腺、肾脏、肺等脏器疾病或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包括妇科病)。 10) 无富贵手(手接触水或洗涤剂、清洁剂不会起泡甚至溃烂)、无灰指甲。无关节风湿痛或风
痛症。
11) 无皮肤疾病、严重过敏症、无狐臭或体味。
12) 至乙方报到时应备齐本人由公安局开具『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初中以上毕
业证、『健康证』(由县级以上医院、防疫站出具)体检证明、婚育证、自备来沪旅费。
乙方为甲方推荐符合上述条件愿从事家政职业人员,并对家政人员说明从事家政行业之正确职业定位与职责;乙方之家政人员得自愿接受甲方家政理论、技能教学和员工行政管理。
第三条 乙方派出家政人员到甲方公司完成报到手续后,甲方负责家政人员的食宿、专业家政培训课
程,同时与家政人员签订『家政服务(实体)与家政服务员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签订日起三日内为考虑期,三日后该协议书正式生效。
第四条 乙方推荐家政人员应于事前通知甲方其家政人员到站班次/时间。由甲、乙双方在上海火车站
『西南出口』处办理交接,再由甲方陪同赴公司办理报到手续。
第五条 乙方有责任向家政人员说明入住甲方培训基地 应自备下列费用 ;
家政学员报到后每人须交胸卡、文件制作工本、个人文具、制服、大小脸盆、拖鞋、
个人用品置物箱、被褥、垫被、床单、枕头/套、餐具等用品;讲义、办理上海临时居住证费用(¥25元),总共合计¥75元(任何情况不予退还)。
家政学员报到后须交纳伙食/住宿费(10天期) 人民币¥150元(依照培训期长短、
伙食/住宿费多退少补)。
甲方为准家政学员安排各项家政技能、理论、实践课程、心理素质等培训(7-10日课程)
第六条 家政学员完成家政培训课程通过考核后,由甲方保证『全职住家』岗位安排推荐上岗。 第七条 甲方安排家政员工于上岗后投保『上海市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第八条 经甲方培训合格之家政学员,结业后甲方保证工作岗位协议一年,于协议期内乙方输送之家
政员在遵守“协议”情形下,甲方不得无故与家政人员解除协议书,如提前解除“协议书”,甲方应补偿家政员一个月之月薪(按家政员上月实收薪资标准)。
第九条 家政员(全职住家)上岗薪资制度说明:(¥:RMB)
1 - 2
一年服务期 培训期 上岗期 家政员工培训合格评级后,由甲方公司安排上岗。 (家政员共分:初级、中级、高级家政员三种级别。) 技能级别 为期5 – 10天 1. 初级家政员 2. 中级家政员 3. 高级家政员 ¥750 ~¥1,000 ¥1,000 ~¥1,100 ¥1,200以上 月收入+绩效收入 培训学费甲方代垫 备注栏 家政学员培训期依照学员个人学习能力、效率,可提前推荐上工或延长培训期限
甲方发现家政员工之文化程度未达初中毕业、或因个人原因家政技能评定未达〝初级〞
者,工资以〝始级〞薪资¥600-¥750元任用。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家政员工参加上海市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符合资格时生效)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期限为一年。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学习使人进步,相信能就一定能成功
律师事务所(公证)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2 -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