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通信方案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融合通信方案服务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套餐明细、价格
套餐名称 Entry 套餐 Plus 套餐 Advanced 套餐 IVR录音服务 其他 2988元/年 服务费 708元/年 套餐硬件组成 1×D30 IP 电话机 3×D30 IP电话机 1×iRing Series 40 语音交换机 6×D30 IP电话机 1×iRing Series 80 语音交换机 需求如文件×××× 数量 1 由iRing公司为甲方免费赠送与服务 1 费同等价值的国际话费(详见合同附件:iRing国际话费服务合作协议) 1 优惠 4188元/年
第二条、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为 年。 第三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甲方选择套餐名称为 的 年 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并需 按年一次性支付 。另外,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付提供套餐设备及服务费给甲方,甲方须在收到后3日内付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二)服务中止:在合同期内,甲方可随时终止此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但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并将设备
退还。乙方将按照甲方剩余服务时长来计算退还费用(以月为单位,不足一个月不计算)。
乙方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四条、服务设备的交货时间、地点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按产品明细及需求为甲方备货,并在7个工作日之内为甲方发货;运输费用及运输相关包装、商业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运输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 甲方授权收货人姓名: ;
甲方授权收货人联络电话: 。 第五条、服务设备验收
1、签收时间/标准:货到指定交货地点,甲方(买方)对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数量进行签收。
2、验收方/验收方式:甲方在签收货品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指导进行设备安装和使用。
第六条、售后服务
在服务合同有效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免费保修和更换配套硬件设备。如发生下列情节之一,甲方需承担设备维修所需费用或赔偿设备成本费,乙方不再提供免费保修或更换:
1、因甲方提供电源或相关连接设备故障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2、因甲方使用不当、不慎而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坏;
3、用户自行拆卸,检查或维修设备器件;
4、不可抗力雷击、火灾、水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期支付服务费用,应每日按未能履约部分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停止设备租赁的使用或供货,甲方须承担因违约而给
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期交付货品的,应每日按未能履约部分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履行供货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止付款,乙方须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的违约金、逾期履行客户合同的违约损失。
第、设备所有权及转移
1、合约存续期间的套餐内配套硬件设备所有权归智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甲乙双方正常履行完此服务合约期限后,套餐内设备的所有权即自动转移为甲方所有。
2、甲方额外购买的套餐外设备自购买之日起所有权即为甲方所有。 第九条、附则
1、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造成的交期延误或产品损坏,发生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全部或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传真件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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