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不少于300 万元人民币,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不少于300万元 人民币。 1.2企业业绩
企业近10年内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 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
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 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配备齐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3)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
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 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 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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