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水天平操作规程
1、按规定称取试样;
2、取试样一份装入吊篮,并浸入盛水的容器中,水面至少高出试样50mm;
3、浸水24h后,移放到称量用的盛水容器中,并用上下升降吊篮的方式排除气泡(试样不得露出水面)。吊篮每升降一次约为1S,升降高度为30mm~50mm;
4、测定水温(此时吊篮应全浸入在水中),用天平称取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称量时成水容器中水面的高度由容器的溢流孔控制;
5、提起吊篮,将试样置于浅盘中,放入(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来放在带盖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
6、称取吊篮在同样温度的水中的质量,称量时盛水容器的水面高度仍应由溢流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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