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非遗保护中心第六个文化遗产日的活动安排,结合我馆工作实际,制定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
主题是:依法保护,重在传承。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活动。
1.在文化馆大楼、主要街道(乡镇)的显要位置悬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标语。
2.举办学习座谈会。组织工作人员、项目传承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讨论、座谈,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学习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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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宣传车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珍爱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依法保护工作。
(二)开展各类形式活动纪念文化遗产日。
1.6月11日在文化广场举办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宣传、文广系统,教师、学生、老干部、群众代表参加。邀请县级领导讲话,邀请新闻媒体采访。
2.6月11日组织以“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的群众签名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我们日常生活。
3.6月11日—6月15日全天对外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厅”让广大群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我县的非遗资源,参与到非遗保护中。
4.6月11日在会昌县电视台展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产成果。利用电视台、《新会昌周刊》、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有关文化遗产知识,公布省、市、县三级的保护名录,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了解非遗,人人参与非遗保护”的氛围。
5.6月11日—6月15日在文化广场、举行文化遗产图文展。
6.6月9日—10日举行部分非遗项目传承人授课活动。
三、活动组织
(一)为了顺利、有序开展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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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许永春
副组长:许伶青、梁玲娜
成 员:张丽萍、池海瑛、罗广洲、黄振荣、谢海燕。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做好活动的具体工作:
1.综合协调组:梁玲娜。
负责协调有关文化遗产日活动工作。
2.宣传资料组:张丽萍、黄振荣。
负责收集、整理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计划。
3.展览组:黄振荣、罗广洲、谢海燕。
负责展出图文并茂的宣传版画。
4.广场宣传组:张丽萍、池海瑛、罗广洲、黄振荣、谢海燕。
负责组织好文化广场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好教师、学生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准备好音响,撰写县级领导讲话,接待新闻媒体采访。
5.后勤组:池海瑛、黄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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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后勤工作。
会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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