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来源:筏尚旅游网
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一)月评比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600元);总分第二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400元);总分第三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200元)。

(二)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工程相关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 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0.5%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2、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罚则:

1、单位工程(包括分项、分部)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机构 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的班组共同分摊,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 2、不论平时检查或公司组织季度生产大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考核,经检查发现施工员技术资料均没有做,针对具体负责人(或小组)罚款5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针对具体负责人(或小

组)罚款2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针对具体负责人(或小组)每人罚款100元,并限期补写至符合要求;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针对具体负责人(或小组)罚款50元;每缺一道工序,针对具体负责人每人罚款10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