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煤矿矿井
安全现状评价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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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管理检查表 总分 180 分 得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矿长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1 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至 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 安全 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并 管理 有会议记录; 机构 3、配备符合要求的技术负 及人 责人; 员 4、配备安全、技术、生产和机电副矿长; 5、配备采矿、通风、地测、 15分 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 15分 3 矿井 图纸 管理 15分 1、矿长无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一票否决,扣15分。 2、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扣5分;副矿长配备不齐,少1人,扣5分; 3、未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或无安全办公会议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扣2分; 4、技术负责人跨矿兼职扣5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缺1人,扣2分。 1、建立法定代表人、各级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不全或安全生产责任产责任制、瓦斯防治责任制和制落实不到位,出现任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贯彻落一项,扣5分。 实; 2、法定代表人下井2、煤矿领导应按照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次数不够,扣5分,出33号规定天数执行(当地政现生产班无人带班,扣府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0分;无煤矿领导干轮流带班下井,建立下井记部带班下井记录、带班录、填写交记录; 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下井未公示或公示内任一项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容与实际不符,置公示。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扣5分。 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煤矿公示栏公示。 1、煤矿必须及时填绘能反1、缺一种图纸,扣 映实际的下列图纸:⑴矿井地2分;图纸绘制不规质和水文地质图⑵井上、下对范,每一图,扣1分; 照图⑶巷道布置图⑷采掘工程2、通风系统图、地平面图⑸通风系统图⑹井下运面和井下配电系统图输系统图⑺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⑻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图、避灾路线图每半年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未更新一图,扣5分; 系统图⑼井下通信系统图⑽井3、采掘工程平面图、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备布置图⑾井下避灾路线图; 照图,有一图不符合实2、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际,扣10分。 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每半年应更新一次; 3、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应实测填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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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煤矿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奖惩制度;5、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6、安全监督检查制度;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0、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1、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6、火工品管理制度;17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8、应抽采矿井建立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突出矿井还需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 评分细则 1、突出矿井未建立防突管理制度,一票否决,扣10分; 2、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未建立或执行不好,扣10分; 3、其他制度未建立或执行不好一项,扣5分。 检查记录 得分 4 安全 管理 制度 10分 1、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和巷道掘进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5 程经矿井生产、安全、技术等部门会审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审查签作业 字; 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贯彻到每个作 业人员,有贯彻记录和作业人员签10分 字。 1、采、掘工作面无作业规程施工,扣10分; 2、作业规程未审批、无贯彻记录,扣5分; 3、作业规程与实际不符或作业规程不完善,扣5分。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收尾、采掘工作面过断层、接近老空区、巷道掘进贯通、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巷道修理、重要设备安装工程、主要通风机停风、探放水、瓦斯抽采及《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应采取安全措施的其它工程,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审批、贯彻记录。 6 安全 技术 措施 10分 1、矿井开采过程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工程一项未编制或编制了未按措施执行,扣10分; 2、安全技术措施与实际不符或针对性不强一项,扣5分; 3、未审批、无贯彻记录一项,扣3分。 3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在采矿许可证界定的井田范围内进行采掘,严禁越界开采。 2、严禁开采工业广场、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其它煤柱的开采必须进行设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批准后方 评分细则 1、越界开采或开采保安煤柱无批准的开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出现任一项,一票否决,扣5分。 2、采掘工程平面图未反映煤柱留设的情况,扣5分。 检查记录 得分 7 矿井 保安 煤柱 可开采。 3、保安煤柱应反映在采掘工程5分 平面图上。 8 矿井 灾害 预防 10分 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审批,组织井下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按规定设立救灾物资仓库,储备相应的救灾物资。 1、未按规定编制,扣5分; 2、虽已编制,但不符合矿井实际、未审批、无贯彻记录,每项扣5分; 3、未按计划储备救灾物资,扣5分。 9 1、矿井井筒、水平大巷、采区主要巷道内无积水,无淤泥、无杂1、井巷内有积水、淤泥、杂物,管线敷设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2、井巷入口和交叉口处缺标志一处,扣2分。 井巷 物;管线敷设整齐; 环境及 2、井巷入口和交叉口处应有注标志 5分 明巷道名称及方向的醒目标志及避灾线路标志。 1、煤矿无具备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又未1、煤矿必须有具有相应资质的与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一票否决,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10 2、救护队到达矿井的路程超过扣10分; 2、符合第2条规定的30分钟时间的煤矿,应设立兼职矿煤矿,未设立兼职矿山矿山 山救护队; 救护队或兼职矿山救护救护 3、兼职矿山救护队员必须经有队不符合规定的,扣10及应急资质的机构进行岗位资格培训合分; 管理 3、兼职矿山救护队员格,每年进行一次复训; 未经岗位资格培训,无4、兼职矿山救护队经验收合格; 证上岗,扣10分; 10分 5、应急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4、兼职矿山救护队未须进行应急管理培训。 通过验收,扣10分; 5、未进行应急管理培训,扣10分。 4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煤矿企业必须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须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评分细则 1、劳动用工合同少签一人扣1分; 2、未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一人扣1分。 检查记录 得分 11 劳动 用工 5分 12 保险 与风 险抵 押 5分 1、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煤矿必须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1、未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扣5分; 2、未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扣5分。 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及管理机构。 2、煤矿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煤矿企业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3、煤矿企业应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4、煤矿企业应按规定进行煤矿职业危害申报。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13 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 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职业 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健康 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6、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 15分 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煤矿应当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8、煤矿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 1、无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及管理机构,扣15分; 2、无专职管理人员,扣5分;没有培训,扣5分; 3、未执行专款专用,扣5分; 4、未进行申报,扣5分; 5、未配足自救器,扣15分;未配备安全帽、矿灯、劳保服装,出现任一项,扣5分;下井人员1人未佩戴齐全,扣2分; 6、未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缺1人扣5分; 7、未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扣5分。 8、未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扣5分。 5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煤矿企业应按照财企【2012】16号文规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安全费,提取标准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2、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财企【2012】16号文第17条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评分细则 1、安全费未按规定提取,扣10分; 2、未按规定使用,扣5分。 检查记录 得分 14 安全费的提取 10分 和使用 30元/吨,其他矿井15元/吨; 15 安全 管理 人员 持证 1、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52号)经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且每年按规定复训; 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至少5人(包括安全员),并经三级及其以1、主要负责人、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未持证或未按规定复训1人,扣10分; 2、已配备的其他副矿长未持证或未按规定复训1人,扣5分;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5分 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未按规定配备少1人或取得安全资格证。 未持证1人,扣3分。 16 特种 作业 人员 持证 15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证书。 1、特员未按规定配备少1人或未持证1人,扣1分。 1、煤矿应建立培训机构、设立培训场所、制定培训计划,对从业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 17 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2、煤矿应按规定配备兼职群监 其他 员,群监员的配置按云煤安发字人员 [2009]23号文执行。群监员经有资培训 质的培训机构培训; 3、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 10分 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 以及新招入矿的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未按规定建立培训机构、设立培训场所、制定培训计划和未按计划培训,扣10分; 2、未按规定配备群监员,扣5分; 3、班组长达不到规定的培训时间或井下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出现一项扣5分。 6
二、开采系统安全检查表 总分150分 得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矿井年产量不得超过核定生产能力; 2、矿井月实际产量不得超过月计划产量的10%(月计划产量按年核定能力÷ 330天×当月生产天数计算); 3、省属国有煤矿原则上每个采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采、掘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班。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采区作业人数的,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 4、其他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按照核发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的矿井生产能力控制井下作业人数。登记生产能力9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每班每万吨年生产能力采、掘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登记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上的矿井,每班最大下井人数按州(市)、县(市、区)规定的限额数执行,但每班采、掘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 5、根据井下生产需要和劳动定员标准科学合理的配备井下辅助工种人员,数量不得超过采掘作业人数的40%。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 矿井 生产 能力 10分 1、年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或月产量超过月计划产量的10﹪,扣10分; 2、单班采掘作业人员和辅助工种人员超过规定人数,扣10分。 1、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2 矿井 安全 出口 15分 2、井下每一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2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3、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45度时,必须设置人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倾角大于45度时,必须设置梯道间或梯子间。 1、不符合第1条规定的,扣5分; 2、不符合第2条规定的,扣5分; 3、不符合第3条规定的,一处扣5分。 7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矿井必须编制年度采掘接3 采掘 接续 10分 续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 2、月度生产计划应与实际相符; 3、矿井水平、采区和回采工作面保证正常接替;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实现抽掘采平衡。 1、无年度采掘接续计划,扣10分;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编制不完善和无月度生产计划,任一项扣5分; 2、月度生产计划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扣5分; 3、不符合第3条规定的,扣10分。 4 巷道 断面 30分 1、矿井主要巷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2、主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采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0米;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米; 3、采煤工作面出口20米范围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米,机采工作面出口20米范围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 1、不符合第1条规定,扣30分; 2、矿井一条巷道有两处高度低于规定0.2米,扣30分;有一处高度低于规定0.2米,扣10分; 3、矿井巷道任一处高度低于规定0.1—0.2米,扣5分。 5 采区 及工 作面 布置 20分 1、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 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1、无采区设计扣10分;未按采区设计组织施工,扣 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5分; 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2、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作面个数超过规定,一票否决,扣20分; 8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 2、严禁无支护从事掘进作业; 1、评价时无掘进工作面,扣20分; 2、掘进巷道无支护、掘进迎头未使用前探支护或未采取其它措施,超空顶作业,扣20分; 6 掘进 工作 面 20分 3、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材料、3、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材支护方式、工程质量、作业形料、材质、支护间距、支护式和空顶距等必须符合作业方式、支护质量等与作业规规程的规定; 程、安全技术措施不符,任4、可缩性金属支架应用金一项,扣5分; 属支拉杆,并用机械或力矩扳4、可缩性金属支架未采手拧紧卡缆。 用金属支拉杆的,扣5分。 1、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及煤层赋存条件适合壁式采煤法开采的,必须实现壁式采煤; 2、不适合壁式采煤法开采的煤层,应采用其他正规的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实现全风压通风; 不符合第1—5条规定中3、使用非正规采煤法开采的任一项,扣20分。 煤层和采煤工作面,必须制定 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审批; 4、严禁使用国家已淘汰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禁止的采煤方法和采煤工艺; 5、“三下”采煤应编制开采设计并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报省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7 采煤方法 20分 9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采煤工作面应采用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开采活动;同一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2、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3、矿井应设立专职质量验收8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及支护质量 25分 员,负责质量验收工作,确保采煤工作面支护合格和作业安全; 1、评价时无采煤工作面,扣25分; 2、采煤工作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或使用不同类型、不同性能的支柱支护,扣10分; 3、采煤工作面备用支柱达不到在用支柱的10%,扣10分; 4、矿井未开展质量验收工作,无每班质量验收记录,扣10分; 5、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4、采煤工作面应及时支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柱必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架设牢固;其工程质量、支护定,任一项扣5分; 材料、支护形式、作业形式、6、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特殊支护、顶板管理等必须符无支撑力测试手段和记录、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作业规程要乳化液泵站压力(18MPa)求; 不符合规定任一项,扣55、支柱的初撑力必须符合有分; 关规定; 7、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6、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倾斜煤层时,不符合《煤矿煤层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安全规程》第65条规定,规程》第65条的规定;采用综每项扣5分;采用综合机械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符合《煤化采煤时,不符合《煤矿安矿安全规程》第67条的规定。 全规程》第67条规定,每项扣5分。 10
三、通风系统安全检查表 总分160 分 得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1、不符合第1条规定、通风系统不可靠、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应实行通风;没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总回风巷中不得敷设动力电缆; 2、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1 通风 系统 40分 井必须布置专用回风井;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至少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3、井下必须按规定设置风门、风窗、风桥、密闭、栅栏等通风设施;通风设施设置位置和构筑质量符合标准,满足通风安全的需要;规程允许的串联通风应有经批准的安全措风流紊乱,一票否决,扣40分;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布置专用回风井,一票否决,扣40分; 高瓦斯矿井未布置专用回风井,扣40分; 采区应设未设专用回风巷的,一处扣20分; 3、应设置通风设施的地方未设置,一处扣10分;通风设施设置位置和构筑质量不符合要求,一处扣5分; 规程允许的串联通 检查记录 得分 风无批准的安全措施,施; 扣20分;安全措施未落4、矿井应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机实,扣10分; 构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4、不符合第4条规5、采区上山不得少于2条,采区定,扣10分; 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5、采区上山少于2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条;采区巷道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的,每项扣20分 。 2 通风设计、风量分配及通风能力核定 20分 1、矿井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并根据开采变化进行修订; 2、矿井有效风量符合规定,采区、工作面各用风地点的供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矿井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机构1、矿井无通风设计,扣10分;通风设计与实际不符,扣5分; 2、不符合第2条规定,发现一处风量不足,扣10分; 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必须按核定能3、不符合第3条规定力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的“一票否决”,扣20 分。 11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矿井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3 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且定期交替运行。主要通风机的通风能力必1、不符合第1条规定中任一项,一票否决,扣20分; 2、备用主要通风机不能在10分钟内开动,扣10分; 3、主要通风机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经检测为不合格,扣20分。 主要 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主要通风通风机 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 20分 2、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且能满足矿井通风要求; 3、主要通风机必须按规定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1、无通风机房扣10分;机房不符合规定、机房内无司机值班,无1、主要通风机必须要有风机房,操作规程、无运行记录主要通风机房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机房内有司机值班,有操作规4 附属 设施 20分 程、运行记录及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及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任一项扣5分; 2、无引风道、无防爆门、无人行风门,任一2主要回风井口应有引风道、防爆处扣5分; 门、人行风门; 3、未按规定安设反风3、主要通风机必须有反风装置和装置或反风设施扣10反风设施,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分;未按规定检查反风反风装置和反风设施,每年进行1装置或设施,无检查记次反风演习; 录一次,扣5分;未按4、主要通风机房必须有电流表、规定进行反风演习扣5电压表、水柱计、轴承温度计等仪分; 表,皮带传动的应设防护装置。 4、通风机房无仪表,一项扣5分;皮带传动的未设防护装置扣5分。 12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并保持连续运转,其通风能力必须满足工作面的通风需要,严禁扩散通风和循环风; 2、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3、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4、严禁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5、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评分细则 1、不符合第1条规定任一项,一票否决,扣30分; 2、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风筒,扣30分;未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扣10分; 3、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域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未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扣30分; 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不符合3要求的,扣10分; 4、不符合第4条规定,扣30分; 5、不符合第5条规定扣20分; 6、局部通风的其他任一项安装和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5分。 检查记录 得分 5 局部 通风 30分 6 矿井 测风 20分 1、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1、不符合第1条规施,进行风量调节; 定,任一项扣10分; 2、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2、不符合第2条规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定,扣10分; 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3、不符合第3条规验; 定任一处,扣5分。 3、矿井应设井下测风站,测风站 设置应规范;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测风。 1、有毒有害气体浓1、井下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度超标不采取措施仍继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续作业,一票否决,扣《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分; 2、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煤2、风速不符合《煤矿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每处扣5分。 7 井下 空气 10分 13
四、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系统安全检查表 总分100分 得分 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1、瓦斯矿井未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每年没有进行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测定,一票否决,扣15分; 2、没有制定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次数不符合第2、3条要求的,扣15分; 3、应实行专人定点检查而未实行、无瓦斯检查手册、无瓦斯日报、无瓦斯牌板、有空班漏检、没有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三签字”不全,存在任一情况,扣15分; 4、瓦检员未现场交,瓦斯日报未经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 检查记录 得分 1、瓦斯矿井每2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每年测定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2、矿井应建立瓦斯检查制度,三班都必须检查瓦斯;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3次; 3、硐室、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每班都必须检查瓦斯;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停1 瓦斯 管理 15分 风地点的栅栏外每天至少检查1次瓦斯,挡风墙外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 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存在任一情况,扣10分;5、应编制而没有编制瓦面,实行专人检查; 5、各瓦斯检查地点须设置检查牌斯地质图,扣10分; 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板,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瓦斯日报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必须真实可靠,按规定报送矿长、措施计划,一票否决,扣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瓦斯检查15分; 应做到 “三对口”、“三签字”; 7、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工作面没有安设隔(抑)爆井应编制瓦斯地质图; 设施,扣10分; 7、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编制年8、高瓦斯矿井、煤与瓦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必斯突出矿井,未进行瓦斯须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计防治能力评估,一票否决,划; 扣15分。 8、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 9、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14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每名瓦斯检查员配备1台光干涉瓦斯测定器和1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还应配一定数量的备用量(备用量不少于使用量的20%); 2、光干涉瓦斯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送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定,每半年一次,取得“云南省计量检定证书”或“检验报告”,上述瓦斯测定仪器应定期校验、更换药剂; 3、矿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通风区队长、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评分细则 1、应配备的光干涉瓦斯测定器数量达不到要求,瓦斯检查员没有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扣10分; 2、发现1台光干涉瓦斯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没有取得“云南省计量检定证书” 或“检验报告”,扣10分;发现1台光干涉瓦斯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定期校验或更换药剂,读数不准或不能正常使用,扣10分; 3、矿长等相关人员入井,有1人未配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扣5分。 检查记录 得分 2 瓦斯 检定器配备 10分 3 瓦斯 抽采 15分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性瓦斯抽采系统,备用泵的能力不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并按照“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开展瓦斯抽采工作; 2、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3、泵站附近的管路应设放水器和防爆、防回火、防回水装置;管路要设调节阀门、足够数量的放水器,必要时应设置除渣装置; 4、抽采系统必须监测抽放管路中的瓦斯流量、浓度、压力、温度、一氧化碳(必要时)、设备开停等参数,同时监测抽放泵站内瓦斯泄漏等;抽放站内应配置专用检测瓦斯抽放参数的仪器仪表;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 5、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泵房及其周围20 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抽放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6、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都应进行施工设计,施工设计相关资料(图纸)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7、抽采瓦斯矿井应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估(或验收); 8、每年进行一次瓦斯抽采泵(水环式真空泵)检测。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未建立地面永久性瓦斯抽采系统或未正常使用,一票否决,扣15分;没有备用泵或备用泵的能力小于最大1台工作泵能力,扣15分; 2、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只安装1套抽采系统,扣5分; 3、泵站附近的管路没有配置放水器、防爆装置、防回火装置、防回水装置,管路没有设调节阀门、足够数量放水器和除渣装置或上述装置失效,缺一种或失效一种装置扣5分; 4、专用检测瓦斯抽采参数的仪器仪表配备不全,配备的仪器仪表不能正常使用,测点布置不符合要求,任一项扣5分; 5、不符合第5条中的任一项,扣5分; 6、没有采掘工作面抽采施工设计,扣5分;施工设计没有相关责任人签字,扣2分; 7、没有进行抽采达标评估(或验收),扣5分; 8、瓦斯抽采泵没有定期检测,扣5分。 15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编制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4 防突 措施 20分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出措施; 采突出煤层,未编制防治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落实两个“四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设立防突机构,施,扣20分; 2、未建立防突机构、未配齐专职防突管理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审批责任制; 配备专职防突管理人员、3、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未落实 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存在以上任何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问题,扣20分;没有建立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审批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域;责任制,扣5分; 突出危险区域须采取开采保护层或大面3、未对突出煤层进行区积预抽煤层瓦斯的防突措施; 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扣204、石门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分;突出危险区域未采取和采煤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开采保护层或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的防突措施,一面预测应当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 票否决,扣20分; 5、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预4、石门揭煤工作面、煤抽瓦斯、排放钻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等;有突出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当优面没有进行突出危险性预先选用超前钻孔(包括超前预抽瓦斯钻测,一票否决,扣20分; 孔、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采煤工作5、石门揭煤工作面、有面可采用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有超前排放突出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钻孔、预抽瓦斯、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面没有采取预抽瓦斯、排体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防突措施; 放钻孔排放瓦斯、采煤工6、石门和其他揭煤工作面进行预测预作面没有采取防突措施,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选用综合任一项,一票否决,扣20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煤巷掘进分; 6、没有进行防突措施效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预测预报、执行防突果检验,一票否决,扣20措施后,应采用钻屑指标法或复合指标法分; 或R值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7、未配备防突装备和仪法进行防治措施效果检验; 器,一票否决,扣20分; 7、突出矿井必须配备预测预报仪器、8、突出矿井及其新水设备; 平、新采区未编制防突专8、突出矿井及其新水平、新采区,必项设计,扣20分; 9、不符合第9条中任一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 扣5分; 9、突出矿井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项安全防护措施,1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远距没有进行防突能力评估,离爆破、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扣10分。 防护措施; 1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进行防突能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16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1、配备的自救器数量不足或者额定防护时间小于30分钟,扣10分; 2、不符合第2条规定的,扣10分; 3、不符合第3条规定的,扣5分; 4、紧急避险设施没有设计部门提交的专项设计或设计没有经过审查,扣10分; 5、紧急避险设施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建成,扣10分;已经建成但没有经过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已经检测,还没有验收,扣2分。 检查记录 得分 1、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过500米时,应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5 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 3、其他矿井凡井下人员在自救器紧急避险系统 额定防护时间内靠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的,应在距离采掘工作面 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 10分 4、紧急避险设施应有具有矿井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提交的专项设计,并有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5、紧急避险设施建成后,应进行检测、并通过验收 1、煤矿必须对开采煤层及延深新水平的开采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 鉴定; 2、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1、煤矿未对开采煤层或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延深新水平开采煤层进行6 防治 煤尘 爆炸 措施 15分 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尘爆炸性鉴定,扣15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分; 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3、集中式水棚的水量按照巷道断面计算:主要隔爆水棚的水量不小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的水量不小于200L/m2;水棚排间距为1.2~3m;主隔爆水棚的棚间长度不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不小于20m; 4、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不符合第2条规定的,缺一处隔爆设施,扣10分; 3、隔爆水棚的水量不满足要求,扣5分;水棚排间距或棚间长度不符合要求一处,扣5分; 4、不符合第4条要求,扣5分。 17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煤矿应建立粉尘防治制度,开展粉尘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矿井应配备粉尘检测设备,每月检测二次粉尘浓度; 水炮泥、冲洗岩煤壁等措施;采煤工评分细则 1、无防尘供水系统,一票否决,扣15分;采掘工作面无防尘设施,扣15分;未建立粉尘防治制度,防尘管路无水,未使用钢扣5分; 2、没有配备粉尘检测仪器、设备,扣10分;没有定期测尘,扣5分; 3、未实行湿式钻眼、未使用水炮泥、巷道煤尘堆积、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或掘进巷道少设一处风流净化水幕,任意一项,扣5分; 4、应设而未设防尘喷雾 检查记录 得分 3、采、掘工作面应实行湿式钻眼、管或管径偏小,任意一项,作面回风巷应至少设置2道风流净化水幕;掘进巷道距工作面50m以内设置1道风流净化水幕;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带式输送机走廊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 5、掘进机、采煤机的内外喷雾装置必须完好,采煤机外喷雾压力不小于1.5MPa,内喷雾的压力不小于7 综合 防尘 15分 2MPa,若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装置一处,扣5分。 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掘进机5、掘进机、采煤机的内外喷雾压力不小于1.5MPa,内喷雾的压力不小于3MPa。 外喷雾装置任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18
五、防灭火系统安全检查表 总分50分 得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 2、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煤层中未采用砌碹、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上述焊接工作; 3、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矸石山不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上风侧。 4、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5、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井上、下均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MT/T5016-1996)等有关规定; 2、地面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建筑物、机房、配电室、井口房、库房、机修间、木料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3、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使用皮带运输机或液力偶合器等地点,应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完好灭火器材。 评分细则 1、不符合第1条规定,扣10分; 2、 井下焊接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措施不落实,扣5分;煤层中未采用砌碹、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大巷中进行焊接工作,扣5分; 3、木料场、矸石场、炉灰场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任一项,扣5分。 4、不符合第4、5条要求任一项,扣5分。 检查记录 得分 1 火源 管理 10分 2 消防 器材 10分 1、未设消防材料 库,扣10分;库内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不符合规定,扣5分。 2、地面没有配备灭火器材一处,扣5分;灭火器材失效1处,扣5分; 3、井下应配灭火器材的地点有一处没有配,扣5分;灭火器材失效一处,扣5分。 19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1、无消防水池或消 防管路系统,一票否 决,扣10分; 2、水池小于150立方米,扣10分;不能确保消防用水量,扣5分; 3、主管和支管未按规定设置支管阀门、一处阀门无水、储煤场和坑木场无防灭火措施、无灭火设施、系统不完善一处,扣5分; 4、不符合第3条任一项规定,扣5分。 检查记录 得分 1、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可与生活、防尘水池共用)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3 2、地面储煤场、坑木场必须有防灭火措施及消防水管、 阀门等设施;井下消防管路每消防 隔100米应设置支管和阀门,设施 安装带式输送机的井巷每隔50米应设置支管和阀门,并 保证水量充足,水压符合要10分 求; 3、煤矿井下供水管路采用的聚氯乙烯、PE、PVC管必须有煤安标志(MA)。管径符合《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 50383-2006) 》,但最小主管管径不小于DN50,支管管径不小于DN25。 1、矿井应对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 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煤矿安全规程》第232条规定的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在4 自然发火期内能采完、并能及 时予以封闭的工作面和采区,防治 按规定执行;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煤层 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相应的防自燃 灭火设计,制定自燃发火预测设立自燃发火观测措施 预报制度,站或观测点;开采容易自燃和 自燃的煤层(薄煤层除外)时,10分 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 4、对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
1、开采煤层、延深 新水平的煤层未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扣10分; 2、有自然发火史的矿井,无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扣10分;只有单一防治煤层自燃的措施或措施未落实,扣5分; 3、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不符合第3条的规定,扣10分;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不符合第3条的规定,扣5分;采煤工作面未采用后退式开采的,扣10分。 4、不符合第4条任一项规定,扣5分。 20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供水施救系统通过专项评估(验收)合格。 2、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5 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1、不符合第1条规定,扣10分; 2、不符合第2、3供水施供水的要求; 条规定中任一项,扣救系统 3、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5分; 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10分 3、不符合第3条中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任一项,扣2分。 4、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在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21
六、防治水系统安全检查表 总分80分 得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1、矿井无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未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扣15分; 2、没有制定第2条要求的6种制度,扣15分;缺一种制度,扣2分; 3、没有水害隐患分析,未绘制矿井水害预测图(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没有按规定标注井巷出水点、积水井巷及采空区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任一项,扣2分; 4、没有安排专人巡查第4条涉及的内容,没有巡查记录,扣5分; 5、没有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没有设立的,任一项,扣5分; 6、没有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或年度计划,任一项,扣2分 ; 7、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每月未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扣15分;其他矿井每季度未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扣2分。 检查记录 得分 生监督管理局(第28号令)《煤矿防治水规定》 1 防治水管理 15分 1、矿井应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对本单位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研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2、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雨季巡视检查制度、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井下人员撤出制度; 3、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按实际绘制矿井水害预测图(充水性图);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4、矿井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地表水体、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5、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按照矿井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6、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中长期规划(5-10年) 22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矿井地面排水系统应符合《煤评分细则 1、地面排水系统检查记录 得分 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不完善、井下水排出的要求,排水系统应满足地面防地面后会再次渗入矿2 地面 洪、排涝和井下水排出地面后不会再次渗入矿井的要求。 2、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井的,任一项扣2分; 2、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没有采取可靠措 应当高于当地历年防治水 筑物的标高,最高洪水位。标高低于当地历年 10分 沟渠或者采取可靠防御洪水措施。 1、水泵房内有设备运转记录薄、交记录薄、设备检查、检修记录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有培训资质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井下排水系统必须有水泵房,有主水仓、副水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有安装到位的工作、备用及检修水泵;有工作和备用水管;有满足工作泵、备用泵和检修水泵同时工作的配电设备。 3 井下 排水 系统 20分 3、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 4、平硐的排水沟、泄水巷的标高应低于主要运输巷道的标高,过水能力应大于历年最大涌水量的1.2 倍。 5、水泵房有2个出口,用斜巷连通井筒的出口应高于泵房底板7m,通往车场的出口应安装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6、排水系统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 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施的,扣10分。 1、无设备运转、交、检查、检修记录薄, 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任一项扣2分; 2、无的排水系统,一票否决,扣20分; 3、水泵排水能力不足、水仓容量不符合规定、无检修水泵、无备用水管或管径不配套、配电设备不能满足要求,任一项扣5分; 排水管未使用钢管或使用无煤安标志的PE管,扣2分; 4、平硐排水沟、泄水巷标高没有低于主运巷道标高,过水能力达不到要求,扣20分; 5、水泵房出口不符合要求,没有安装防水和防火密闭门,任一项扣2分; 6、排水系统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扣20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每项扣2分。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规定,1、水泵:必须有工作泵、备用泵和检修水泵。工作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泵的能力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內排出矿井24最大涌水量。检修泵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泵能力的2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可在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位置。2、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 第二百八十条 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23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雨季前必须制定“雨季三防”计划,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主、副水仓、吸水井、沉淀池、井下排水沟、地4 面河道(沟渠)进行清理,检修排水设备,储备必要的防洪抢险1、雨季前未制定“雨季三防”计划,未对主、副水仓、吸水井、沉淀池、井下排水沟、地面河道(沟渠)进行清理,未检修排水设备,未储备防洪物资,任一项扣2分; 2、雨季前未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未进行防雷电设施检测,任一项扣2分; 3、采空区未按规定设置防水密闭,扣2分。 “雨季 物资。 2、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工作三防” 泵、备用泵的联合排水试验,并 进行一次防雷电设施检测。 15分 3、连接采空区巷道按规定设置防水密闭墙。 1、矿井应加强水害防治综合管理,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 5 3、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 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 井下 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放水 4、应配备两台以上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 水。 20分 5、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作出具体规定。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应当1、没有执行“预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测预报、有疑必探、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在探放先探后掘,先治后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探放老采”的原则,一票否水设计中作出具体规定。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2、应执行“有掘小于30m。 必探”原则而没有执 行的,一票否决,扣 20分; 决,扣20分; 3、没有编制探放 水设计或探放水安 全措施未落实,任一 项扣5分; 4、探水钻机不符探放水专用钻机2台,煤矿用坑合要求或配备的钻道钻机。 机数量不足,任一项扣5分; 5、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不符合设计,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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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监测监控及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检查表 总分 60分 实得分 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 一般 规定 10分 1、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1安全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一票否决,扣10用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通分;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过专项评估(验收)合格; 能正常使用,扣10分; 2、安全监控系统、实现监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未经专测和监控功能、可以提供准确项评估(验收)合格的,扣5的监测、监控数据;有系统运分; 2、安全监控系统无管理制行纪录和报警后的处理结果; 度、不能提供正确的监控数3、安全监控系统应配备经据,出现任一项,扣5分; 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3、无专人管理、制度执行4、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主不好、无值班人员,出现任一机应不少于2台,都必须双机项,扣5分; 4、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主热备份,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机少于2台,未双机热备份,备用主机能在5min内投入正备用主机不能在5min内投入常运行。 正常运行。出现任一项,扣5分。 1、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扣15分; 2、电气设备搬迁、检修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未制定安全措施的,扣5分; 3、安全监控设备未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或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未定期进行测试,扣5分; 4、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定期进行调校的,扣15分; 5、每天未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和读卡分站电缆及信号传输是否正常;每天未使用瓦斯检定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无检查记录,出现任一项,扣5分; 6、安全监控设备探头校验、信号传输不符合规定,出现任一项,扣5分; 7、未配备足够的经培训合格的持证上岗值班人员,缺一人或未持证1人扣5分; 8、不具备调校、检修能力的矿井未与区域性煤矿安全测控仪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扣15分。 1、安全监控设备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2、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和读卡分站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和读卡分站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2 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必须进行调校。每7天必须对 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使用 4、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系统和维护 的电缆及信号传输是否正常,并使用瓦斯检定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 对照,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15分 时处理; 5、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维护、值班和技术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 6、各类煤矿必须保证有专人负责系统的检查和维护,不具备调校、检修能力的,必须与区域性煤矿安全测控仪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25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要求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符合规定; 2、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3、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总回风巷测风站设置风速传感器;开采容易自燃、发生过煤层自燃的矿井,必须设置CO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瓦斯抽放泵的吸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4、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防爆型柴油机车时,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防爆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评分细则 1、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扣15分; 2、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不符合要求一处扣5分; 3、采煤(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没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扣5分; 4、甲烷传感器之外的其他传感器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缺一处扣2分; 5、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使用的电机车未设置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扣10分。 检查记录 得分 3 传感器设置 15分 4 人员定位系统设置要求 20分 1、人员定位系统能正常使用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通过专项评估(验收)合格。系统中心站主机不少于2台,并双机热备份,备用主机应能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2、系统供电应具备备用电源,实现不间断运行;读卡分站必须定期进行调试,确保灵敏可靠,每月至少1次; 3、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水平、采区等)出/入口、紧急避险硐室出/入口、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区域的要求; 4、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面的要求; 5、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6、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识别卡,未携带识别卡者不得入井; 7、不具备调校、检修能力的,必须与区域性煤矿安全测控仪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1、未按规定安设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经专项评估(验收)合格的,出现任一项,扣20分;未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系统中心站无备用主机,备用主机不能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每项扣5分; 2、系统无备用电源,不能长期运行,读卡分站未定期调试,不灵敏可靠,每项扣5分; 3、读卡分站未按3、4、5条规定设置,缺一台扣5分; 4、下井人员未全部携带识别卡或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显示井下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发现一人或一处扣5分; 5、不具备调校、检修能力的,未与区域性煤矿安全测控仪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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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爆破器材储存、运输系统安全检查表 总分 30 分 得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煤矿许用炸药选用:①瓦斯矿井岩石掘进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②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③高瓦斯矿井、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④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2、煤矿许用电雷管选用:①、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不得超过130毫秒。③、不同厂家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1、煤矿地面爆炸材料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或爆炸材料发放硐室设置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地面爆炸材料库炸药、雷管的库存量必须符合当地门核准的最大贮存量。井下爆炸材料库的贮存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06条的规定; 3、煤矿应建立爆炸材料的储存、运输、领退、使用、测试、销毁等管理制度; 4、爆破工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开存放在非金属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放置于安全地点;严禁乱扔、乱放。 1、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评分细则 1、未按规定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2、同一工作面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炸药、掺混使用不同厂家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 以上出现任一项,一票否决,扣10分。 检查记录 得分 1 煤矿 许用 炸药 和许 用雷 管 10分 2 爆破 物品 管理 10分 1、不符合第1条规定,扣10分; 2、地面爆炸材料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或爆炸材料发放硐室的贮存量超过规定,扣10分; 3、无爆炸材料的相关管理制度或使用记录,任一项,扣5分; 4、不符合第4条规定中任一项,扣5分。 1、非专职爆破工进行爆破作业或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3 爆破 作业 人联锁”(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任一项,扣10分; 放炮制度; 2、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放炮母线和矿用发爆器放炮(放炮母线应有足够的长度),炮眼须使用水2、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扣10分; 3、爆破前,爆破母线未扭结成短路,扣5分; 4、放炮母线、炮眼封泥不符合规定,扣5分; 5、拒爆、残爆处理不符合规定,扣10分; 泡泥和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10分 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3、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一条、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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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运输提升系统安全检查表 总分80分 得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1、矿井主要运输巷未采用机械运输,使用没有煤安标志和淘汰的产品,扣10分; 2、未制定防止人员扒车、跳车和乘坐矿车相关规定,扣10分; 3、巷道坡度大于7‰采用人力推车一处,扣5分; 4、主要运输巷道安装的轨道不符合要求,扣5分; 5、运输巷道断面偏小而又未按规定设躲避硐,扣5分。 检查记录 2011年1月27日第3批发布: JTK型矿用提升机(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2008年3月11日第二批发布: JKA型矿井提升机、KJ型矿井提升机 、XKT型矿井提升机 、TKD型绞车电控 (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 得分 1、矿井必须使用机械运输,运输设备必须采用有煤安标志的产品,不得使用淘汰产品;井1 下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2、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矿井 人力推车; 运输3、矿井主要巷道轨道的选型(原:井应符合规定; 下运输) 4、运输巷两侧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能满足10分 规定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 矿井主要巷道轨道的选型不低于15kg/m。(设计规范) 《规程》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 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 28
1、机车运输:①机车防爆装 1、机车防爆装置失爆,置严禁失爆;②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正扣15分; 2、机车的闸、灯、警铃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连接装置、撒砂端;③机车主要部件必须符合下(喇叭)列要求:照明、警铃齐全有效,装置不完好,机车前无照制动装置完好可靠,撒砂装置灵明、后无红灯,每项扣2活、可靠、有效; 2、皮带运输:①井下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分; 3、运输巷道无调(错)车车场,扣5分; 4、带式输送机未使用阻燃胶带,扣15分; 5、缺防滑、堆煤、防跑偏保护任一项,扣5分;缺温度、烟雾、自动洒水保护任一项,扣3分,行人跨越胶带机处无过桥,扣2分; 6、沿带式输送机人行道侧未设置事故紧急停车装置,扣5分; 7、主要带式输送机未按规定检测,扣2分;检测不合格,扣2分; 8、刮板机未设置稳固压撑,扣5分。 评分细则 2 运输 装置 15分 胶带;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保护,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保护等。行人跨越胶带机处应设过桥;②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防撕裂保护装置、在机头和机尾有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沿胶带输送机人行道侧设置事故紧急停车装置; 3、主要带式输送机必须按规定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4、刮板运输机应设置稳固压撑。 4、(原为):胶带机未使用阻燃胶带,一票否决,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检查记录 得分 29
1、跑车防护装置齐全。“一坡三挡” (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阻车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挡车栏,井巷内安设跑车防护装置)的位置设置符合要求; 2、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 3、绞车提升矿车数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4、斜井按规定设置托绳轮,并保持转动灵活; 5、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 6、提升斜井必须设置声光信 3 斜井 提升 15分 号;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口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包括工作信号、检修信号、紧急停车信号及直通电话);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台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一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7、提升兼行人的斜巷,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设置醒目标志。 1、斜井提升无“一坡三挡”一处、绞车牵引矿车数量超过设计规定、过卷距离不符合要求,出现任一项,扣15分; 2、“一坡三挡”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强度不能实现跑车防护要求、无躲避硐任一项,扣10分; 3、托绳轮设置数量不足、躲避硐不符合要求、未安设醒目标志,扣2分; 4、井下各水平发出的工作信号未经井口转发,扣5分;无紧急停车信号、直通电话,扣5分; 5、提升兼行人的斜巷,未制定安全措施,未设置醒目标志,任一项,扣5分。 (—)、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二)、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三)、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四)、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30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运输长度超过1500米的平巷、垂深超过50米的斜巷,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2、矿井应建立机械运送人员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运送人员的设施、设备、保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灵敏可靠; 3、斜井人车各车场应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 4、斜井人车必须有跟车人,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5、使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a)蹬座中心至巷4 井下 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运送 速度不得超过1.2m/s,乘坐间距不人员 得小于5m;b)驱动装置必须有制 10分 动器;c)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d)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采用立井升降人员,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井口必须设置栅栏门。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有栅栏。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罐笼提升立井的井口和井底、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设置阻车器。 1、运输长度超过1500米的平巷、垂深超过50米的斜巷,未按规定采用机械运送人员的,扣5分;运输长度超过3000米的平巷、垂深超过100米的斜巷,未按规定采用机械运送人员的,扣10分; 2、使用机械运送人员,无管理制度,扣2分;运送人员的设备无煤安标志、立井或防坠器不起作用;斜井乘人装置无防坠器或运送人员无紧急停车信号,出现任一项,扣10分; 3、无跟车人跟车或跟车人没有坐在手动防坠器把手的位置上,扣10分; 4、无侯车硐室、无照明、连接装置及防坠器无检查维修记录、每班未进行空车试放任一项,扣5分; 5、在架空乘人装置下人地点前方,未设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扣10分;乘坐间距、蹬座与巷道距离、运行速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每日对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记录任一项,扣2分; 6、立井井口无栅栏门、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无栅栏、井口和井底、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未设置阻车器任一项,扣10分。 (増):运输长度超过3000米的平巷、垂深超过100米的斜巷,未按规定采用机械运送人员的,扣10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31
检查记录 得分
1、1.6米及其以上绞车必须装设深度指示器及防过卷、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满仓保护(箕斗提升),减速功能保护等; 2、1.2米及其以下绞车有深度指1、1.6米及其以上绞车的各种保护不符合规定配置; 1.2米及其以下绞车无深度指示器,无过卷保护,无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出现任一项,扣20分; 2、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缺一种或一种失去制动性能,扣20分; 3、绞车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项未进行整改的,扣20分; 4、制动闸瓦、闸盘磨损超限、间隙不符合要求,任一项扣5分; 5、无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行记录任一项扣2分。 5 示器,有过卷保护、深度指示器失 效保护、有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 绞车 3、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应具备工作保护 制动和安全制动两种功能,必须装 设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与20分 不离开座位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保险闸必须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 4、提升绞车有司机、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有岗位责任制和运行记录; 5、提升绞车必须经省级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1、斜井提升使用的连接装置必须符合规定。矿车与矿车、矿车与钢丝绳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2、钢丝绳、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送专门机构检测,检测不合格严禁6 使用; 3、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直 钢丝径、断丝及锈蚀程度,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超过10%或直径减小10%绳和(提升人员时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连接超过5%或直径减小10%)时必须更装置 换; 4、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10分 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 5、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严禁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滚筒边缘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 1、提升绞车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扣10分; 2、斜井提升使用不完好的矿车、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失效的闭锁装置一项,扣5分; 3、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超规定扣10分,无钢丝绳日常检查记录扣5分,检查记录填写数据不真实,扣2分; 4、钢丝绳绳头固定不符合要求,扣5分; 5、缠绕的钢丝绳层数或滚筒边缘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扣5分。 32
十、电气系统安全检查表 总分110 分 得分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1、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或无“云南省煤矿安全检测合格证”,一票否决,扣10分; 2、新配备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未经检查或未签发合格证入井,发现一台扣5分。 检查记录 KD9系列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采用DW80空气断路器的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2011年1月27日第三批发布 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无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无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运行试验和记录,出现任一项,扣5分 得分 1、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属于1 煤矿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 矿用 检测,取得“云南省煤矿安全检测合电气 格证”,按规定的检测周期确定有效设备 期; 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 10分 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 矿井 供电 15分 1、年产6万吨及其以上的矿井无两回路电源线路;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单回路供电无备用电源,出现任一项,一票否决,扣15分; 1、年产6万吨及其以上的矿井,必 2、备用电源能力不足或不能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及时投入使用,扣15分;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无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无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运行试验负矿井全部负荷; 和记录,出现任一项,扣5分; 2、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3、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的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供电,一票否决,扣15分; 等的要求; 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3、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瓦斯矿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未实现“三专”供电,扣15分;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矿井、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未实现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或备用局部通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风机电源未取自同时带电的另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一电源的,出现任一项,扣15分; 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4、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未采一电源; 用“三专”供电或安装了同等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未实现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未取自同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时带电的另一电源的,出现任一项,扣10分; 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5、掘进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未实现风电和瓦斯电闭锁,扣15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分; 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6、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主要通风机、主排水4、掘进工作面的机电设备应实现泵、瓦斯抽放泵站、向突出矿“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5、矿井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站、下移动瓦斯抽放泵未实现双回路供电,一票否决,扣15分; 瓦斯矿井主要通风机、主排主排水泵、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水泵未实现双回路供电,扣15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应使分; 7、瓦斯电、风电闭锁装置安用双回路供电,其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装不符合要求一处扣5分; 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8、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回路线路上分接任何接任何负荷。 负荷扣2分。 33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向井下供电; 2、地面变压器应设置安全可1、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由地面向井下性点直接接地任一项,一票否决,扣10分; 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供电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中靠的防护设施; 2、地面变压器无可靠的 3 (増):每台变压器无独3、井下变压器应设置于安全防护设施、每台变压器无的控制保护装置 可靠、便于观察、检修、操作、立的控制保护装置、安装于变压器 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的井下的变压器设置不符合 安装 无淋水、 硐室或宽敞的巷道一侧。 要求,一处扣2分。 10分 1、矿井10KV及以下的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2、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可靠的 1、矿井10KV及以下的架空电源线路共杆架设,扣5分; 2、供电电缆截面不能满足安全供电要求一处,扣5分;电缆出现不合格接头一处,扣2分; 3、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敷设电缆一处扣5求的一处扣2分。 4 矿井 供电 线路 5分 安全措施;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3、井下电缆按规定悬挂,不得悬挂在风、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按规定设置标志牌。 分;其它不符合敷设规定要 34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5 电气 保护 20分 6 设备 管理 10分 1、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1、地面变电所和井下变电所的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未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的高压馈电线上,未安装设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2、直接向井下供电的低压线路必须单相接地保护装置;直接向在地面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形成接地井下供电的低压线路未装保护网、有过流保护; 未形成接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设漏电保护装置、高压控制设备,应有短路、过负荷、地保护网、无过流保护设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备,出现任一项,扣10分; 4、井下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2、井下高压电动机、动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过负荷和漏电保护; 过负荷、接地和欠5、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无短路、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压释放保护,扣5分; 护及远程控制装置; 3、井下采区变电所、移6、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馈电线上,没有装设短路、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缺一种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或未正常使用,扣5分; 闸试验; 4、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7、煤电钻必须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8、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电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机车架线、轨道、管路、通信线路,程控制装置,缺一种,扣5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分; 9、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5、煤电钻未使用煤电钻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采区变电所、电气设备硐室、单独装设综合保护装置或人为的不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使用其中的保护,扣5分; 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连接高压6、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无低压配不能正常使用一处扣10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分; 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7、应设置而未设置接地电的掘进工作面,应装设局部接地极。检漏继电器未坚持局部接地极的的设置、规格、用材符极一处、合规定,并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每天一次的试验、每年未作接地网,接地网上任一保护地点的接一次接地电阻测试、井上下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未装设防雷电装置,每一项扣2分。 1、井下电气设备应杜绝失爆; 1、出现设备失爆,扣102、 矿井综合设备完好率应达分; 到85%以上,井下电气设备完好2、综合设备完好率低于率应达到90%以上; 85%,井下电气设备完好率3、 使用采煤机、刨煤机、掘进低于90%任一项,扣5分; 机、装岩机等采掘设备必须符合3、使用的采掘设备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第77条规定;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份必须加装防护装置。 规定一项扣5分; 3、机械转动、传动部分无防护装置扣2分。 35
(原)地面变电所和井下变电所的高压 馈电线上,未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直接向井下供电的低压线路未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形成接地保护网、无过流保护设备任一项,一票否决,该项无分; (增):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未安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照明和提升信号应使用信号评分细则 1、矿井提升、井下照 检查记录 得分 7 照明 信号 10分 明未使用信号照明综合保照明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护装置供电,扣10分; 2、主要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2、主要机房未设有应提升机房、压缩空气机站、变电急照明设施,扣5分; 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3、矿灯未集中充电,明设施; 3、矿灯应集中充电,统一管理,统一管理,未建立领退并建立领退登记报告制度和充电登记报告制度和充电工工岗位责任制,矿灯必须编号,岗位责任制,矿灯没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是专人专灯;保护装置或保护器一项在用矿灯应处于完好状态。矿灯扣5分,发现一盏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不完好扣2分;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矿灯应有短路保护器。 1、地面6KV及其以上变电所:①应有专人值班,张挂岗位责任制、交制、停送电制度等;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配有相关记录簿;③有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图表;④配有灭火器材、防雷、通讯、绝缘用具等安全设施; 2、井下机电硐室:①变电所应设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②硐室长度超过6m时,应设2个安全出口,入口必须悬挂警示牌;③变电所的地面标高比井底车场标高高出0.5m;④硐室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下供电系统图;⑤采区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应关门加锁;⑥硐室内的设备必须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牌;⑦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无专人值班一项扣5分; 2、室内未建立张挂相关制度、图纸任一项扣2分; 3、无通讯电话、绝缘用具一项扣5分; 4、无警示标志、警示牌、防火铁门任一项扣2分; 5、变电硐室采用可燃 8 地面 变电 所和 井下 机电 硐室 10分 性材料支护,扣10分; :变电所地坪标变电所地坪标高不(增)符合要求,扣5分;未安装固定照明灯,扣5分。 高不符合要求,扣5分;未安装固定照明灯,扣5分。 36
评价 项目 基本条件 1、矿井应按照在灾变期间能评分细则 检查记录 得分 1、未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络系统或未经专项评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估(验收)合格的,扣险人员通话的要求建立通信联络10分; 2、未安装直通矿调度系统,并通过专项评估(验收)室的直通电话一处,扣9 合格; 2分; 2、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通信联3、电话应安未安,少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变电络系统 一处,扣1分。 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 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10分 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1、矿井应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1、未按规定建立压风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自救系统或未经专项评的要求,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估(验收)合格的,扣并经专项评估(验收)合格; 10分; 2、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2、未建立空气压缩机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房、配置空气压缩机不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能满足灾变压风供气要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求的,扣5分; 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3、压风管路(主、支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但不管)未采用钢管,主管得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路直径不小于100毫3、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10 施,防止灾变破坏; 径不小于50毫米,出现 4、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要按任一项,扣2分;连接空压机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不可靠,容易脱落的,及压风求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其他矿井扣1分; 自救系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4、突出矿井的采掘工统 设置供气阀门; 作面未设置压风自救装5、空气压缩机必须有压力表和置,扣10分; 其他矿井未将管路安10分 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安全阀必须定期试验,安全阀和装到掘进工作面,未设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置供气阀门,扣5分; 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5、无压力表、安全阀,1.1倍; 扣2分;压力表未定期6、空气压缩机应有操作规程和校准、安全阀未定期试运行记录; 验任一项扣2分; 7、空气压缩机和风包必须按相6、无操作规程或运行关规定进行检测。 记录,扣1分; 7、空气压缩机和风包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2分。 两翼开采: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50毫米,分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支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37
2013年 * * * *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评分汇总表
标 实 否 实 标 实 否 实 得 决 否 分 票 票 标 实 否实 指 标 准 得 决 否 分 分 票 票 指 标 3、主要通风机 4、附属设施 5、局部通风 6、矿井测风 7、井下空气 准 分 20 20 30 20 10 指 标 1、煤矿爆破物品 2、爆破物品管理 3、爆破作业 九、运输提升系统 1、矿井运输 2、运输装置 3、斜井提升 4.井下运送人员 5、绞车保护 准 得 决 否 分 分 项 票 10 10 10 80 10 15 15 10 20 1 合计72项,1000分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 2、安全责任制 3、矿井图纸管理 4、安全管理制度 5、作业规程 6、安全技术措施 7、矿井保安煤柱 8、矿井灾害预防 9、井巷环境 10、矿山救护 11、劳动用工 12、保险风险抵押 13、职业健康 180 32 4 1 1 1 1 1 15 15 15 10 10 10 5 10 5 10 5 5 15 1 0 1 10 3 四.瓦斯煤尘防治 100 1、瓦斯管理 2、瓦斯检定器 3、瓦斯抽放 4、防突措施 15 10 15 20 1 5 6.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10 十、电气系统 1、矿用电气设备 2、矿井供电 3、变压器安装 4、矿井供电线路 5、电气保护 6、设备管理 7、照明信号 110 5、紧急避险系统 10 6、防治煤尘爆炸 15 7、综合防尘 五、防灭火系统 1、火源管理 2、消防器材 3、消防设施 15 50 10 10 10 5 1 3 1 10 15 10 5 20 10 10 1 1 14、瓦斯治理费用 10 15、安管人员持证 15 16、特员持证 15 1 4、防治煤层自燃 10 5、供水施救系统 10 六、防治水系统 1.防治水管理 2.地面防治水 3.井下排水系统 4、雨季三防 5、井下探放水 80 15 10 20 15 20 17、其他人员培训 10 二、开采系统 1.矿井生产能力 2.矿井安全出口 3.采掘接续计划 4.巷道断面 5.采区及工作面 6.掘进工作面 7.采煤方法 8.顶板管理及支护 三、通风系统 1、通风系统 2、通风设计 150 8、变电所和机电硐室 10 9、通信联络系统 10 1 1 6 2 1 3 10 15 10 30 20 20 20 25 160 10、空压机及压风自救系统 10 评价总得分(分) 1 实际一票否决项 评价机构 (盖章) 2 1 1 七、监测监控系统 60 1、一般规定 2、使用和维护 3、传感器设置 10 15 15 40 20 4、人员定位系统 20 八、爆破器材管理 30 1 2013年 月 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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