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设备
钻机设备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额定最高转速不低于790r/min (2) 转速调节范围不少于4档 (3) 额定配用压力不低于
1.5MPa
钻芯机具为长沙探矿机械厂生产的YZ-150、XUL型液压工程钻机,配合使用Φ101口径金钢石钻头及单动双管钻具,采用冲洗液正循环钻进工艺。
为保证受检桩钻芯质量,在开钻前进行了严格对中,钻进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为获得完整的砼芯样,保证采取率达到规定要求,对回次进尺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钻芯过程中,对钻取的芯样由上而下按回次顺序放进芯样箱中,在芯样侧面上清晰标明回次数、块号、本回次总块数,并按规范的格式及时记录钻进情况和钻进异常情况,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芯样砼及桩端持力层详细编录,并对芯样全貌进行拍照。
检测过程详见现场操作记录表、芯样编录表、综合柱状图。 2、检测依据及判定方法
对受检桩的分析与判定,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要求进行:
(1)、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应按一组三块试件强度值的平均值确定。同一受检桩同一深度部位有两组或两组以上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时,取其平均值为该桩该深度处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
(2)、受检桩中不同深度位置的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中的最小值为该桩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
(3)、桩端持力层性状应根据芯样特征、岩石芯样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结果,综合判定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4)、桩身完整性类别应结合钻芯孔数、现场混凝土芯样特征、芯样单轴抗压强度试验结果,按规范桩身完整性分类(见表1)的规定和桩身完整性判定(见表2)的特征进行综合评定。
桩身完整性分类表
表1
桩身完整性类别 分类原则 Ⅰ类桩 Ⅱ类桩 桩身完整 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 Ⅲ类桩 Ⅳ类桩
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桩身完整性判定表
表2
类别 分类原则 Ⅰ 混凝土芯样连续、完整、表面光滑、胶结好、骨料分布均匀、呈长柱状、断口吻合,芯样侧面仅见少量气孔 Ⅱ 混凝土芯样连续、完整、胶结较好、骨料分布基本均匀、呈柱状、断口基本吻合,芯样侧面局部见蜂窝麻面、沟槽 Ⅲ 大部分混凝土芯样胶结较好,无松散、夹泥或分层现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 芯样局部破碎且破碎长度不大于10cm; 芯样骨料分布不均匀; 芯样多呈短柱状或块状; 芯样侧面蜂窝麻面、沟槽连续 Ⅳ 钻进很困难; 芯样任一段松散、夹泥或分层; 芯样局部破碎且破碎长度大于10cm
(5)、成桩质量评价应按单桩进行。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定该受检桩不满足设计要求: ①桩身完整性类别为Ⅳ类的桩。
②受检桩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小于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桩。
③桩长、桩底沉渣厚度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桩。
④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强度)或厚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桩。 (6)、钻芯孔偏出桩外时,仅对钻取芯样部分进行评价。
3、检测要点
(1)、桩径小于1.2m的桩钻1孔,桩径为1.2-1.6m的桩钻2孔,桩径大于1.6m的桩钻3孔
(2)、当钻孔为1个时,宜在距桩中心10-15cm的位置开孔;当钻孔为2个或2个以上时,开孔位置宜在距桩中心0.15-0.25D内均匀对称布置。
(3)、每回次进尺宜控制在1.5m内
(4)、当单桩质量评价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用0.5-1.0MPa压力,从钻芯孔孔底往上用水泥浆回灌封闭,否则应封存钻芯孔,留待处理 (5)、当桩长为10-30m时,每孔截取3组芯样,桩长小于10m时,可取2组,桩长大于30m时,不少于4组9
(6)、上部芯样位置距桩顶设计标高不宜大于1倍桩径或1m,下部芯样位置距桩底不宜大于1倍桩径或1m,中间芯样适宜等间距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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