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产法》规定的从业⼈员四项义务如下: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劳动防护⽤品;
2、接受安全⽣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作所需的安全⽣产知识,提⾼安全⽣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即向现场安全⽣产管理⼈员或者本单位负责⼈报告;4、发现直接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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