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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学物业保安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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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泰达学院大学物业服务项目秩序护卫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管理细则目的和依据] 为了标准学校物业秩序护卫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学校广阔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物业管理方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区内的物业保安管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细则所称物业保安管理,是指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员、办公及教学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校园场地等进行保卫和安全防火管理。

第三条[职责分工] 学校节约办公室负责全校物业保安管理活动的监督、协调工作。学校保卫处负责本校区内物业安全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学校保卫处根据本细则及物业保安岗位设置采取定期和随机相结合的方法对物业保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巡察、督导,将检查的详细情况记录在册,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

第二章 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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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职权范围] 物业保安是学校保卫处进行校园治安、消防安全的重要辅助力量。负责哈尔滨理工大学物业管理合同所约定范围内的楼宇、校园保安工作,负责保安员的培训工作,具体职权有: 〔一〕根据门、消防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物业实际,制定哈尔滨理工大学物业管理处所管辖物业安全管理总体方案和各种防范措施。

〔二〕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方案要求,合理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

〔三〕根据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物业实际,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四〕编制管理处保安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对各区域保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五〕负责与学校节约办公室、保卫处和治安部门联系,接受上述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六〕负责编写保安队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 〔七〕负责物业保安工作记录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

〔八〕负责定期向学校节约办公室通报保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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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定期组织所管辖范围内学生宿舍、办公楼及居民小区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宣讲安全消防知识。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保安部经理职责]

〔一〕在物业管理处总经理、学校保卫处和当地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确保公司所管辖物业的安全。

〔二〕负责制定管理处安全、消防管理方案和措施,根据管理处实际,编制各岗位分布和保安员配置。

〔三〕负责检查各区域、各保安队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四〕组织消防检查、训练、演习,处理重大消防事故。

〔五〕负责检查、推广管理处范围内,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典型经验。 〔六〕负责制定保安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并保持保安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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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定期对各区域保安队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完成管理处总经理交办其它工作。 第六条[保安队长职责]

〔一〕在保安部经理和管理处领导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管理处保安队的各项工作,确保所管物业的安全。

〔二〕根据保安部制定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制定保安队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各班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四〕掌握辖区内的安全动态,处理辖区内各类事故发生。 〔五〕负责制定保安队的各种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考核,提高保安员综合素质。

〔六〕负责对全体保安进行考核,对不称职者提出处理意见。 〔七〕组织训练义务消防队员,并具体组织消防演练。

〔八〕掌握保安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表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保安领班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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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保安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 〔二〕督导检查本班岗位保安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三〕负责了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和队员的思想状况。 〔四〕负责处理辖区内一般违章行为和一般治安消防事故,及时将重大安全事故报告保安队长。

〔五〕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作好交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保安员职责] 〔一〕门岗保安员职责

1.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

2.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校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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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来车辆和没有办理学校车辆出入门证的车辆,进入校区时要请驾驶员押有效证件后,发给临时入门牌指定停车位置,离去时校对车牌号码后,收回临时入门牌返还其有效证件,放行。 4.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区内。

5.对运出办公楼、校区的物品,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有关部门的放行条。禁止载有危险品的货车进入校区。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责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当班时间内对本区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负责管好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已上防盗锁;注意司机和车辆在开车前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3.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

4.负责对进入责任区的闲杂人员出入证的检查,证件不齐一律不能放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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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责任区内施工人员管理。施工材料不准随意堆放,施工人员没有出入门证不能进入办公楼和教学区;在规定时限内不准施工,防止影响学生正常上课和正常办公;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走,不准放入垃圾桶内。

6.负责接受校内师生职工的投诉,收集师生职工的意见,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主动热情为师生职工排扰解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控中心保安员职责

1.监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做到百分之百无误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负责监控中心电视屏幕的监视工作,并密切监视消防控制屏和电脑显示系统。全面观察和掌握各个区域的治安动态,发现问题正确分析,果断决定,及时报告并与有关岗哨取得联系。 3.负责对重点部位和可疑情况的监视录像工作。 4.负责录像资料的保管工作。

5.负责查出报警位置,及时调动保安员现场查看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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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负责接受白天和夜间师生职工的投诉,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组进行处理,积极主动为师生职工排扰解困,师生职工反映的有关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

7.做好资料保管和保密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不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工作。 〔四〕巡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按规定巡逻路线和规定时间巡查所辖物业,留意治安消防情况,并作好记录。

2.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校区内。 3.监督检查辖区内学校部门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及时处理违章施工。重大违章施工及时向管理处和学校节约办公室汇报。 4.负责巡查辖区内设备房、电梯机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和清洁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理处。 5.负责顶替需要短时离开岗位的保安员。 6.负责巡查停车场治安、消防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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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停车场、车库保安员职责

1.维护停车场、车库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导车场的流量,保证交通畅顺,协调和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2.提醒驾驶人员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作好巡检工作,保证车辆安全。

3.严禁装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车库。劝阻超高、超长车辆进入车场、车库。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4.车场、车库内出现治安纠纷或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疏导和处理。 5.认真按规定巡查车场、车库内车辆、消防设施及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汇报。 6.认真、如实作好值班记录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义务消防员职责

1. 每个管理者,包括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必须履行消防职工作职责。

2. 坚持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3.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必须掌握各种消防器材操作技术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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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辖区内消防器材、设备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消防器材、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5. 凡属于各自辖区内的职工,一旦在本辖区发生火警事故,不管上班或下班,都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不得借故逃避。否则严肃处理。

6. 发生火警事故,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力扑火救灾,关闭电闸,疏导指挥群众撤离危险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或拨打火警 。 7. 作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坏人浑水摸鱼及破坏活动。 8. 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检查损失及作好安置等善后工作。

第四章 工作标准

第九条[保安人职工作总体要求] 管辖区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师生职工对保安服务的满意率达98以上。 〔一〕没有因失职或玩忽职守而引发火灾。

〔二〕没有因失职或玩忽职守而引发因水浸造成损失。 〔三〕没有因失职或玩忽职守而造成其他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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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没有职工在工作中重大伤亡。 第十条[保安人职工作具体要求]

〔一〕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保安业务。

〔二〕保安人员实行“三班二运转”24小时值班制度,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两个门岗、监控中心至少有一名队员当值。

〔三〕由保安部完成保安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专业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考核记录,保证质量。

〔四〕保安员执勤按相关制度和岗位工作规程完成。 〔五〕各岗位队员要尽职尽责,无脱岗现象。

〔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安员能保证3分钟到达现场,并通知队长及公司相关领导,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总结。

〔七〕消防系统运行良好,可随时起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消防设施及消防疏散标识的完好率100%,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 纪律规定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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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到上级命令应立即行动。 〔二〕 遵纪守法,文明办事。

〔三〕 严禁打骂、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 不准擅自处理他人物品。

〔五〕 不准贪赃枉法,不准私放违法犯罪嫌疑人。 〔六〕 接受监督,不准敲诈勒索。

〔七〕 不能行使人员职权,但在辖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可查验物证。

〔八〕 办事公正,不准公报私仇,诬告陷害他人。 〔九〕 机智勇敢、团结战斗,决不怕苦怕累,贪生怕死。

〔十〕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决不放松警惕、泄露机密、玩忽职守。 〔十一〕 不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查物验证〔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赃物除外〕。

〔十二〕 执勤时必须穿统一的制服〔特殊情况例外〕、配带装备、着装整齐。非工作时间,禁止穿制服。

〔十三〕 执勤时禁止喝酒、吃零食、抽烟、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抄手、或将手放在口袋里,不准闲聊、嬉戏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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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值勤时禁止携带私人通信器材〔 、游戏机等〕。 〔十五〕 必须遵守先礼后言的程序处理事情,与师生职工及校外来校办事人员打交道时要使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人、不罚款。 〔十六〕 讲究个人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十七〕 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队员必须按级别请假,按时销假。

〔十八〕 保安员值班时间分为三班,具体时间为:早班〔早上6:30—12:30,18:30—21:30〕、中班〔12:30—18:30,21:30—0:30〕、晚班〔0:30—6:30〕,上班必须提前十五分钟交。

〔十九〕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起床、休息。由队长负责以班为单位制定具体作息时间。

〔二十〕 无特殊原因,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保安宿舍内留宿,如有特殊原因需留宿者〔限男性〕,必须经保安队长签字批准。未经领导批准,保安队长和队员均必须在指定的所辖小区宿舍内住宿。 〔二十一〕 交手续完毕后一小时内,必须回宿舍就寝〔上白班必须在晚上11时就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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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保护公共财物,遗失或损坏公共财物者,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十三〕 应遵守学校和物业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

第六章 内务规定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内务规定]

〔一〕 保特室内整洁,不乱丢果皮杂物。

〔二〕 被子叠放整齐、两层厚度一致,角度明显,枕头摆放在被子另一端,要平整,铺面无杂物。床单要干净、平整无纹。 〔三〕 洗涮用具、餐具、毛巾按规定形式和指定位置摆放。 〔四〕 制服、鞋、帽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床下可保持三双鞋。 〔五〕 衣物及用品必须摆放整齐,桌凳放置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 〔六〕 各室每天设置内务生,轮流值日表,每天早上由值班员负责清扫室内、房门口、桌凳、门窗、厕所等的卫生,由班长监督执行。 〔七〕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会客。 〔八〕 宿舍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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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禁止或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准在宿舍内开展影响他人休息和宿舍环境卫生的娱乐活动。 〔十〕 每天晚上11:00必须熄灯休息。

第七章 仪容仪表规定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仪容仪表规定]

〔一〕 全体保安人员要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精神抖擞;要有站如松、座如钟、动如风的气势;要善于动脑筋,沉着机智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 保安队在集体活动时要穿统一制服,整队集合,要求动作整齐、迅速;集合完毕,队长要检查队容仪表情况,下达整理服装及检查装备口令。

〔三〕 保安员在岗值勤时,即进入工作状态,应随时准备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清醒头脑、饱满精神、昂扬的斗志;流动值勤要二人成行,三人成列。

〔四〕 保安员上岗值勤前,必须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袜子、武装带及装备是否穿戴齐备、标准和统一,必须佩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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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工作证,凡不齐备者,不准上岗值勤。领班应在场检查纠正,并要求全体队员养成习惯、形成规律。

〔五〕 不准留长发、胡子、长指甲;要勤于换洗衣服,勤擦皮鞋,保持帽子平整干净,养成干净卫生的好习惯。

〔六〕 对学校师生职工、外来办事人员及同事要友善、和气、礼貌、热诚,面带微笑,学校领导前来检查工作,要立即立正迎接,不能无动于衷;要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七〕 保安员在队伍行进中,队员不准东张希望,步伐必须整齐一致,喊口令必须清楚,宏亮有力。

第八章 招聘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招聘原则和目的] 为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保安人员为广阔师生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学校教学、科研保驾护航,物业保安队伍必须以军事化、正规化、标准化的标准严格要求,保安队员的招聘必须按招聘标准择优录用的原则。 〔一〕复员军人中优先复员军人。 〔二〕和中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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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长和士兵中优先班长。 〔四〕文化层次上优先高中以上。

物业公司保安员招聘工作统一由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 在招聘过程中应接受学校保卫处的监督和指导,招聘人员名单及自然状况等报送学校节约办公室、学校工勤与社保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招聘程序]

〔一〕保安部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用人需求申请,同时报学校节约办、学校工勤与社保管理中心备案。

〔二〕物业管理处行政人事部依据定编情况,核定人员编制,呈物业公司公司领导。

〔三〕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四〕通过人才市场或哈尔滨市民政局退伍办实施招聘。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招聘标准]

〔一〕五官端正,视力良好,听力正常,身体健康。 〔二〕身高在173厘米以上,年龄在24岁以下。 〔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政治文化素质。

〔四〕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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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两年的退伍军人。

〔六〕具有体育特长或其他特长者优先。

〔七〕具有哈尔滨市户口并有固定住所的人员提供担保。

第九章 培训规定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培训目的和规定] 为了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保安队伍,新招聘的保安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而且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培训。

〔一〕新招聘保安员除接受公司新职工培训外,上岗前还必须接受十五天强化培训。做到五个不:思想不纯不录、军事动作不熟不录、业务不熟不上岗、认识不统一不上岗、一般情况不会处理不上岗。 〔二〕保安员要按培训计划进行定期轮训。

〔三〕保安员每周必须开展不少于三次的日常培训〔包括学习和训练〕,由保安队长负责组织并实施。 第十[保安人员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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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为师生职工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二〕学习文化知识,提高个人修养及文化素质。

〔三〕学习物业管理基础知识,掌握协助物业管理的基本技能。 〔四〕学习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法规、消防管理法规、心理学、职业道德标准、文明礼貌、会话能力。

〔五〕学习安保业务:擒拿搏斗、军体拳、擒敌拳、消防、交通指挥等知识。

〔六〕学习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相关工作手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岗位职责、纪律规定、奖惩规定。

〔七〕学习相关技术: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水电维修与安装。 学习目的是要到达一人多艺、一专多能。既适应物业管理的需要,又培养了技术人员,同时使保安员安心工作,把保安队伍培养成公正、廉洁、高效的值勤队伍。

第十章 工作规程

第十九条[保安人职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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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岗保安职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制度进行交。

2.后详细查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认真检查进出辖区内的车辆,对已办理学校车辆出入门证的车辆进行放行。对出入门证已过租期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车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

4.对未办理学校出入门证的外来车辆要请驾驶员押有效证件方能进入校区,离开校区时,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码后返还其有效证件放行。 5.对各类推销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礼貌劝其离开。

6.对搬离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校区的物品,要礼貌的请其出示物品放行条,按照放行条上所列内容认真核查每一件物品。 〔二〕各责任区保安职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制度进行交。

2.后详细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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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到师生职工投诉或提出服务要求时,认真作好记录并通知物业管理处。

4.每隔20分钟巡查责任区内停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卫生、绿化及公共设施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5.对师生职工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详细记录后及时交给物业管理处。

6.督导进校车辆停在相应车位上,提醒车主关好车辆的门窗和锁好防盗锁。

7.发生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通知领班。 〔三〕巡逻岗保安职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制度进行交。

2.后详细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按规定巡逻路线和巡逻次数对校区内进行巡逻,巡逻内容包括:校区内治安、公共设施设备、设备房、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卫生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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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巡逻中思想集中,通过“看、听、问、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或领班,同时要认真详细作好记录。

5.巡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施工许可证,是否按审批范围施工,对违规者应及时纠正,对不听劝阻者作清场处理并随时向领班通报情况。 6.发现校区内有推销人员,及时作好教育劝其离开。

7.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要进行盘问和检查,及时报告领班。 〔四〕监控中心保安职工作程序

1. 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制度进行交。

2. 后详细查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 当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屏幕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定点录像,并通知巡逻岗和保安领班。

4. 如发现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报警,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领班,迅速赶到报警现场查明情况。如是误报,应在设备上消除报警信号。 5. 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控室,经管理处领导同意进入监控室人员,要作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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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白天接到师生职工投诉,要作好记录并通知物业管理处;晚上接到投诉,及时通知值班工程部值班人员处理,并作好记录。

第十一章 交制度

第二十条[保安人员交制度] 为加强保安岗位的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物品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准备的保安领班提前15分钟上班,先向上一班的领班了解各岗位工作情况,以便班前列队时将工作重点和未处理情况明确给各岗位保安员。

〔二〕 保安员,提前15分钟集合列队,领班交代各岗位工作情况后,以队列形式带领队员至每一个岗位,逐一交接。人到指定的岗位时,从队列走出上前与当班人互相敬礼,并交接物品。 〔三〕 如人员有特殊情况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四〕 人员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代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交接本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五〕 人员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本交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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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人员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人员应协助完成。

〔七〕 如果人员离开后,人员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立即报告领班或队长处理。

第十二章 夜间巡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保安人员夜间巡查制度] 为确保夜间各岗位正常值班,保证校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各班班长在夜班时间内,要加强对各岗位的检查,每小时巡查各岗位值勤情况。

〔二〕 班长巡查到各岗位时,在各岗位的值班记录表上签名及巡查时间。

〔三〕 保安队长每周不少于三次对辖区各岗位〔包括监控中心〕进行巡查。

〔四〕 管理处领导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各岗位〔包括监控中心〕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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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夜间巡查时间为:凌晨00:30—6:00。

〔六〕 巡查内容:各岗位值班情况、设备安全、消防隐患等。 〔七〕 保安队长、管理处领导将夜间巡查情况记录在《夜间巡查情况记录表》,巡查到各岗位时,要有各岗位值班保安员签名。 〔八〕 补休时间:管理处领导夜间巡查的第二天补休半天;保安队长夜间巡查的第二天补休三小。 〔九〕相关表格

1.《保安员值班记录表》 2.《夜间巡查记录表》 夜间巡查记录表 年 月 日 巡查时间 巡查地点 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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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情况 当班人签名 备 注

第十三章 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第二十二条[保安人员处理问题的原则] 保安员的形象不但代表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形象,同时也是展示学校良好精神风貌的窗口,既要保证学校的安全,又要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因此,保安员在执勤中处理问题要遵守依法办事,执行,不徇私情,以理服人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保安人员处理问题的方法]

〔一〕 对一般违反管理规定的问题,可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

〔二〕 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处理原则,尽力劝解,把问题引向缓和,千万不要把矛盾激化,以免不利于解决问题。 〔三〕 在处理问题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如违反情节轻微,不需处罚的,可当场教育,或协助所在部门进行教育,如需要治安处罚的,交由学校保卫处或机关处理。 〔四〕 违反其他行政规定的,交由行政机关处理。

〔五〕 对于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把犯罪分子扭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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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各种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第二十四条[各种应急情况处理规程] 〔一〕 发生盗窃事件处理规程

1. 巡查发现或接报辖区内正在发生盗窃时应马上到现场抓获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够或嫌疑人逃离现场,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指挥。

2. 领班接报后,立即通知队长,同时调动其他保安员,封锁进出辖区的出入口,并派人到现场支援。

3. 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好现场,留下目击者,并报学校保卫处和哈西派出所立案处理。 〔二〕发生停电、停水应急处理规程 1. 发生停水处理规程

〔1〕 按计划维修保养供水设备及清洗水池假设需停水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 〕形式,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以便相关部门作好蓄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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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临时抢修或更换供水设备需停水的,应提前20分钟,用 或口头形式通知各有关部门,且尽量将维修时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 〔3〕 供水部门通知停水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水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提醒其作好蓄水准备,并应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4〕 如因设备故障,在抢修期间不能抽水到储水池的,应根据情况,采取用水或停水措施,并在采取该措施前40分钟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2.发生停电应急处理规程

〔1〕 按计划维修保养假设需停电时,物业管理处应以书面〔或 〕形式,提前12小时发出通告。同时准备好自备电源〔发电机〕,确保消防水泵、电梯、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2〕 临时抢修需停电的,须经学校节约办公室和管理领导共同批准,提前10分钟,用 或口头形式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同时准备好自备电源〔发电机〕,确保消防水泵、电梯、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3〕 供电部门通知停电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电原因及时间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同时准备好自备电源〔发电机〕,确保消防水泵、电梯、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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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遇突然停电,保安员应迅速检查电梯是否困人,如果发生困人情况,应立即通知工程人员进行解救。同时工程人员启用自备电源〔发电机〕,确保消防水泵、电梯、生活水泵等用电,保障学校教学秩序不受大的干扰。

〔5〕 遇配电房设备〔由供电部门管理〕发生故障,而造成局部停电的,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抢修,并根据情况启动自备电源〔发电机〕,以解急需。

〔6〕 发生停电时,保安员要加强小区的巡查和出入人员检查,防止犯罪分之浑水摸鱼。

〔7〕 属于发生故障造成停电,事后要分析原因,并作好记录。 〔三〕 发生水浸处理规程

1. 当值各岗保安员如发现辖区内发生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领班,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设备设施〔如电梯、配电房等〕,以免设备设施受损。

2. 保安队长和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修。 3. 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由于暴雨原因,应当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使用沙包或备用拦水闸板;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暂时将地下水道通往辖区内的入口封闭,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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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泵将辖区内的积水抽走;如水浸来自辖区内的管道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闸或供水泵。

4. 组织当班保安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闸、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人员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 〔四〕大风、暴雨应急处理规程

1.遇大风、暴雨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向学校各部门发出通告,并做好防暴风雨的准备工作。

2.管理处应密切留意大风的动态,并及时通知师生职工。 3.当管理处发出进入戒备状态时,各部门应进入抗灾害准备工作: 4.保安、管理员加强校区巡查,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并移走可能下坠的花盆及其它物品。

5.保洁员及时清理沙井盖、地漏、沟渠、排水口等处的堵塞物,保证排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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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人员应检查配电房、电梯机房、泵房等设备房,关好门窗。发电机要试运行,启动电池要充足电,检查并试运行各排水泵,准备临时使用的电线电缆、开关及应急照明灯具等。

7.管理处要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如绳索、电池、雨衣等。 8.当管理处发出紧急令时,物业各部门要进入紧急状态各就各位。 〔1〕保安:当值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种情况,假设天气趋暗时应适时亮灯。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巡值的保安应加强巡视,非当值保安,应在宿舍待命,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辖区。

〔2〕工程人员:当值水电工,也应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各设备房的巡查。

〔3〕车管员:提高警惕,注意车辆进出及车库积水情况

〔4〕监控中心人员:留心观察各画面,发现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5〕保洁员:在暴雨其间,要检查各自负责地段的沙井、地漏等排水口,发现堵塞应立刻清理。

〔6〕总经理、管理处领导应留一人在管理处或监控中心,指挥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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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值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发现可疑分子的

处理方法

第二十五条[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方法]

〔一〕保安员在纠正违章时,态度要和蔼礼貌,耐心作好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法规的解释。

〔二〕对不听劝阻的人,不能跟其吵闹,校内人员要查清其所在部门、院系、,如实记录并报告管理处和其所在部门领导。校外人员不听劝阻的,要礼貌的劝其离开校区。

〔三〕对不听劝阻的人,如果故意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及时报学校保卫处和机关。

〔四〕发生纠纷时,注意把握,如属对方蛮横无理,打骂保安员的,保安员要克制自己,不能与其打架。力量不够时,要及时请求支援,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必要时报学校保卫处和门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理方法]

1. 当值时遇可疑分子,要先观察几分钟,然后上前盘问,注意对方的神态,如有异样,可进一步查其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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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可疑分之要严密跟踪,在可监控范围内可以通知监控中心对其暗中监视,同时通知其它岗位注意对其监视,防止其破坏或造成其他意外事故。

3. 假设发现可疑分子与门通缉的三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可采取措施,将其送至机关。

第十六章 请销假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请销假管理规定]

〔一〕 保安员上班时间请假,按物业公司管理处请假手续办理。 〔二〕 非上班时间要请假,须按时请假、按时销假。值勤时无特殊情况严禁请假。请假外出必须先写好请假单,向队长提出请假,并在批准的时间内返回,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 非当班人员请假外出,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个人请假每月不得超过4次。请假必须注明所需时间和到达地点,严禁不请假外出。

〔四〕 新队员半年内不能请假,半年后一次请假不能超过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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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奖惩条例

第二十 [保安人员奖惩条例] 本奖惩条例仅供物业管理处参照执行,如与物业管理处奖惩制度有冲突,以物业管理处奖惩规定为准。

〔一〕 A级处罚规定细则〔严重〕

1.对待师生职工态度粗暴、言行举止差,引起师生职工有效投诉,情节严重者一律给予除名。

2.未经领导书面批准,擅自带外人在宿舍留宿的,第一次罚款100员,并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除名。

3.未经领导书面批准,擅自不在所辖区内宿舍内住宿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除名。

4.发现在辖区内有参与者,一律给予除名。

5.偷盗公私财物或掩护他人偷盗公私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罚款和除名或移送机关处理。

6. 发现不良情况不及时报告、反映情况不准确、有意向上级说谎,或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律予以除名或其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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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责任区内发案一宗,当班保安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予以除名。

8.当班时间睡觉或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一律予以除名。 9.殴打、体罚或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者罚款2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医疗费用,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 以查物验证或其它借口为由敲诈勒索的,或私放嫌疑人的,予以除名,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私自处理押扣物品者,一次罚款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在协助拘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嫌疑人伤害到群众、治安员或其它人员,或致使嫌疑人脱逃者,罚款2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开除。

12.未坚持履行保安队长、保安领班、保安队员职责,或因工作疏忽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罚款100—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予以除名。

13利用职务之便拉关系、收受贿赂、玩弄及损坏或丧失车辆、搞非法活动,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纪律处分或开除出队。 〔二〕 B级处罚规定细则〔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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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现不良情况不及时报告、反映情况不准确、有意向上级说谎,或处理问题不及时,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有三次予以除名。

2. 当班时间睡觉、脱岗、串岗或在岗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闲谈、打盹、抽烟、看报纸、吃东西等〕,或执勤时有抄手、手插口袋、半蹲等情况,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3. 凡违反“队容仪表规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条规定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4. 凡违反“内务规定”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条规定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5. 有事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上岗迟到早退,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6. 无故旷工不上岗,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7. 在规定的睡觉时间〔早班23:30、中班2:30〕未回宿舍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8. 有以下行为者:在宿舍内吵闹、或开展娱乐活动影响他人休息、不按时睡觉,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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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不按先礼后言的程序处理事情,有打人、骂人、罚款等行为,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10. 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怠工、故意推诿,敷衍塞责,对当事人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11. 非工作时间,穿制服私自外出行动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12.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罚款或其他处分。 〔三〕 C级处罚规定细则〔轻微〕

1. 不按规定范围巡逻,不按规定程序规定记录,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2. 对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良现象的任何一项一次罚款20元。

3. 不熟悉责任区内情况者、不熟悉个人岗位职责者或公司相关规定者,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注:每月超过两次罚款予以除名 〔四〕 奖励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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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公司管理处对保安员处罚所收的罚款一律作为全体保安员的奖励基金,由管理处统一支配。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保安队值勤或非值勤时间的好人好事,抓获或协助抓获疑犯,及时制止治安事件或补救抢险等工作突出人员。

2. 奖励程序按照《物业公司管理处人事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八章 军体培训制度

第二十九条 [保安人员军体培训制度]

为确保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文明执勤的保安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 保安队队长负责全体保安员全面军体培训工作与考评。 〔二〕 培训项目与时间安排

1.每周二、三、四下午16:30 — 17:30为早、夜班人员培训时间。 2.每周二进行列队项目训练,每周三进行拳术、体能项目训练,周四为消防实操训练。 〔三〕 军训内容 1.列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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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b〕齐步、跑步、停止间转法、步伐变换、敬礼、脱帽、戴帽等。 2.拳术项目

a〕步法训练:马步、弓步、丁步、虚步、仆步等。 b〕拳术训练:擒敌拳、捕俘拳等。 3.体能项目:俯卧撑、爬楼梯、跑步等。 〔四〕 军训要求

1.军训过程中按正规军事化要求操作。

2.听从指挥员口令,答复提问整齐统一,声音洪亮,无拖音。 3.养成良好的队列礼仪。

4.非特殊原因经队长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军体培训。

〔五〕 军训考评

1.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由队长、领班及请管理处领导参加对保安员进行军训考核,并把考核成绩记录在培训考核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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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业公司领导每季最后一个月的周五由队长陪同,对全体保安员进行军体训练、检阅及以班组为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3.队长对军训检阅做总结报告,并对各项考核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哈尔滨理工大学节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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