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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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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 煤矸石 尾矿 计税单位 税 额 备注 每污染当量 元至12元 每污染当量 元至14元 每吨 每吨 5元 15元 1000元 固危险废物 每吨 体废冶炼渣、粉物 煤灰、炉渣、其他固每吨 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25元 超标1~3分每月350元 贝 超标4~6分每月700元 贝 超标7~9分每月1400元 贝 超标10~12每月2800元 分贝 超标13~15每月5600元 分贝 超标16分贝每月11200元 以上 噪工业噪声 声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 附表二

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一、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 2.总镉 3.总铬 4.六价铬 5.总砷 6.总铅 7.总镍 8.苯并(a)芘 9.总铍 10.总银 二、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备注 11.悬浮物(SS) 4 12.生化需氧量(BOD5) 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13.化学需氧量(CODcr) 1 碳,只征收一项。 14.总有机碳(TOC) 15.石油类 16.动植物油 17.挥发酚 18.总氰化物 19.硫化物 20.氨氮 21.氟化物 22.甲醛 23.苯胺类 24.硝基苯类 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LAS) 26.总铜 27.总锌 28.总锰 29.彩色显影剂(CD-2) 30.总磷 31.单质磷(以P计) 32.有机磷农药(以P计) 33.乐果 34.甲基对硫磷 35.马拉硫磷 36.对硫磷 3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 (以五氯酚计) 38.三氯甲烷 39.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以Cl计) 40.四氯化碳 41.三氯乙烯 42.四氯乙烯 43.苯 44.甲苯 45.乙苯 46.邻-二甲苯 47.对-二甲苯 48.间-二甲苯 49.氯苯 50.邻二氯苯 51.对二氯苯 52.对硝基氯苯 ,4-二硝基氯苯 .苯酚 55.间-甲酚 ,4-二氯酚 ,4,6-三氯酚 58.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59.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60.丙烯腈 61.总硒 三、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 备注 值 , 13-14 吨污水 PH5-6指大于等于5,, 12-13 吨污水 小于6;PH9-10指大, 11-12 吨污水 于9,小于等于10,其, 10-11 吨污水 余类推。 , 9-10 1吨污水 5吨污水 2.色度 5吨水·倍 3.大肠菌群数(超标) 吨污水 大肠菌群数和余氯量只征收一项。 4.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吨污水 水) 四、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者物料衡算的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类型 污染当量值 备注 1.牛 头 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禽畜养殖场 牛、500头猪、5000羽鸡2.猪 1头 4.小型企业 3.鸡、鸭等家禽 30羽 吨污水 床 吨污水 床 吨污水 鸭等的禽畜养殖场征收。 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照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5.饮食娱乐服务业 吨污水 消毒 6.医院 不消毒 五、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1.二氧化硫 2.氮氧化物 3.一氧化碳 4.氯气 5.氯化氢 6.氟化物 7.氰化氢 8.硫酸雾 9.铬酸雾 10.汞及其化合物 11.一般性粉尘 12.石棉尘 13.玻璃棉尘 14.碳黑尘 15.铅及其化合物 16.镉及其化合物 17.铍及其化合物 18.镍及其化合物 19.锡及其化合物 20.烟尘 21.苯 22.甲苯 23.二甲苯 24.苯并(a)芘 25.甲醛 26.乙醛 27.丙烯醛 28.甲醇 29.酚类 30.沥青烟 31.苯胺类 32.氯苯类 33.硝基苯 34.丙烯腈 污染当量值(千克) 4 35.氯乙烯 36.光气 37.硫化氢 38.氨 39.三甲胺 40.甲硫醇 41.甲硫醚 42.二甲二硫 43.苯乙烯 44.二硫化碳 2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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