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主临时公约由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先行制定。虽然制定主体不同,但在形式及效力上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并无不同,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业主临时公约是业主公约的一种特别形式。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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