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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坠落伤人受害者应找谁担责

来源:筏尚旅游网

对于广告牌倒塌砸伤行人,广告牌所有者承担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高空坠物的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高空坠物的制度的法律依据有如下几点: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二、物件损害责任的意思是什么

物件损害责任:又称物体损害责任,是指管理物体的人不履行适当的注意义务,造成他人的损害,应当承担物体的替代责任。在我国,物品损坏责任主要包括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悬挂物脱落损坏责任、建筑物等设施倒塌损坏责任、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坏责任、堆放物倒塌损坏责任、妨碍交通物损坏责任、树木断裂损坏责任和地面施工损坏责任。

三、租客开窗户砸伤行人房东担责的吗

租客开窗户砸伤行人房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担责。租赁物的安全责任一般由房东承担,租客开窗户导致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且房东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应当担责;租客开窗户抛物致害的应由租客担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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