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实行从旧原则,行为按照行为发生前的规则处理,新法不溯及既往,主要原因:
1、法律是行为和裁判的标准,应该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溯及既往性法律破坏了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2、溯及既往型法律会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从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3、新法在保障方面比旧法更优的时候,选择适用用新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四条 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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