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对正当防卫作出规定,但公民遭受治安违法行为侵害时,可以依据刑法行使自卫权。治安调解是治安案件的一种处理方法,只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较轻治安违法行为。机关可以选择是否调解,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能达成并履行协议的不受处罚,不能达成或不履行的将受到处罚。民事争议问题不由机关解决,当事人可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对正当防卫没有作出规定,但公民遭受到治安违法行为的侵害时,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行使自卫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要正确理解治安调解的含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我们可以看出,治安调解的含义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第一,治安调解是治安案件的一种处理方法,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与治安处罚决定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调解机关是机关,只有具备执法资格的民警才能代表机关主持调解,行使调解权。
第三,治安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只适用于特殊案件,并非适用所有治安案件,这些特殊案件概括起来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
第四,机关是否要进行调解有选择权,不是必须调解,而是“可以”调解。
第五,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
第六,调解能达成并履行协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受处罚。
第七,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而不履行的,机关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第八,对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而不履行的,民事争议问题机关不予解决,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虽未对正当防卫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民在遭受治安违法行为侵害时,可依法行使自卫权。同时,我们还需要正确理解治安调解的含义,它是一种特殊的处理方法,只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治安案件。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能够履行的不受处罚,无法达成或不履行的将受到处罚。如有民事争议,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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