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所以,派出所一般归口管理门为其上级公安局。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六条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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