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75条第1款规定,股东会会议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在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根据第2款规定,如果在60天内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以在9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股东想要公司收购自己股权的,根据《公司法》第75条第1款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小股东权益保护:探讨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律途径
小股东权益保护涉及到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律途径。在法律框架下,小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促使公司回购其股权。首先,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规定,通过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议案,并争取其他股东的支持。其次,小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司的违法行为或违反股东权益的行为,要求法院判决公司回购其股权。此外,小股东还可以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达成回购协议,约定回购条件和方式。重要的是,小股东在追求回购股权的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回购股权,将有助于维护小股东的利益和权益。
结语
在公司股权回购的法律途径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小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议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与其他股东协商达成回购协议。在追求回购股权的过程中,小股东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回购股权,将有助于维护小股东的利益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一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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