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可以在集体户口所在地享受公共服务、参保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但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 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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