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支付与条件。父母一般不需要为18岁以上子女支付学费,但若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在校就读或无生活能力,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费。抚养费支付一般到18岁,但可继续支付。若子女16岁开始有自己的收入,支付可至16岁。精神病患者一般仍需支付抚养费,若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能力,父母需支付必要的抚育费。
法律分析
如果您的子女已满18岁,一般情况下父母不需要为他们支付学费。不过,如果您的子女有如下情况之一,父母仍然需要承担抚养费: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一、孩子的抚养费要支付到几岁
一般孩子的抚养费要支付到孩子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孩子成年后父母还愿意继续支付的,法律不会制止。如果孩子年满十六周岁就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了,则可以支付到孩子十六周岁为止。但如果孩子成年后存在下列不能生活的情况的,则孩子成年后父母还需要继续支付生活费,直至孩子能够生活,或者父母无法支付为止: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孩子的精神病还要给予抚养费吗
成年子女患精神病在一般情况下是还需给付抚养费的。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结语
为了保障成年子女的生活需求,父母在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学费。然而,如果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尚在校就读或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费责任。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十八周岁,但如果子女十六周岁后自己有劳动收入,支付期限可缩短至十六周岁。对于患有精神病的成年子女,父母在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仍需支付必要的抚育费,前提是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或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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