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工代表的选举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连选得连任。每届职工代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选举,凡符合职工代表条件的,当选者均为有效。
法律依据: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也可以由分厂或者车间的职工代表相互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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