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关税:1、高档化妆品类:关税价格或申报价格>=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2、普通化妆品类:关税价格或申报价格<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
二、并将据此来征收不同的商品税率:1、个人行邮清关。a.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根据申报价格判定为普通化妆品时,税率由原行邮税税率60%下调为30%b.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根据申报价格判定为高档化妆品时,税率维持原行邮税税率60%不变;c.护肤类化妆品将维持原行邮税税率30%不变。2.跨境电商清关。a.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根据申报价格判定为普通化妆品时,税率由原跨境税税率47%下调为11.9%;b.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据申报价格判定为高档化妆品时,税率由原跨境税税率47%下调为26.37%;c.护肤类化妆品根据申报价格判定为普通化妆品时,税率维持原跨境税税率11.9%不变;d.护肤类化妆品化妆品根据申报价格判定为高档化妆品时,税率由原跨境税税率11.9%调整为26.37%。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的通知》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