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车范围(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法律依据:根据《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的规定:一、用车范围(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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