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是 劳动监察 部门的投诉电话。 12333电话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接受 劳动法 律 法规 咨询和解答。 (二)受理范围内劳动保障业务举报、投诉。 (三)接受公共就业、培训的咨询,提供就业指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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