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办法
审批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3号令)
办理程序:
(1)企业办理新参保手续
①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同时填报《台州市职工养老保险花名册》,每人交近期一寸照片1张,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②到台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衔接确认,确保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
③分别向市地税直属分局和市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报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
(2)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单位缴费额=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