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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孩子名义买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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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没有限制。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孩子无论年龄大小,健康状况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孩子名义买房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外,还需要提交未成年购房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以及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类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在胎儿出生前,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自始无效。

(一)遗产继承

娩出前,胎儿父亲去世,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继承权。

1.娩出时为活体,遗产归婴儿,由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婴儿的母亲监管;

2.娩出时为死体,婴儿的民事权利自始不存在;

3.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遗产按婴儿的遗产处理,归其母亲。

(二)接受赠予

娩出前,胎儿接受赠与,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成立赠与合同但未生效。

1.娩出时为活体,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因是无偿赠予,所以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但是,公证的、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得撤销。

2.娩出时为死体,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赠与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3.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

(三)第三人侵害胎儿利益(侵权行为)

娩出前,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导致胎儿利益受损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1.娩出时为活体,法定代理人可以婴儿的名义提起侵权损害赔偿;

2.娩出时为死体,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无需赔偿;

3.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根据过错原则,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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