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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别人的银行卡,也会涉嫌犯罪?

来源:筏尚旅游网

#邯郸# 早上接到一为当事人咨询:因为把银行卡出借给别人使用,现在机关称涉嫌犯罪,要配合调查。

借给别人使用银行卡,也会涉嫌犯罪?

是的。中国网站2022年1月26日刑事案件的典型案例刊载了一篇名为《就能挣钱?男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刑》的案件:

2020年7月中下旬,雷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办理三张银行卡及配套的电话卡、U盾,以每套卡、盾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伟哥”(另案处理),用于接收、转移网络犯罪所得。认为,被告人雷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出售银行卡及配套的电话卡、U盾3套,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出租、出借银行卡不仅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有可能触犯其他罪名。

电话卡、银行卡只能本人使用,不能交与他人使用。出租、出借、转让、出售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即使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也可能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 一旦被用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的,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除了电话卡、银行卡外,个人的支付账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账户等均不能出借、出租。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不要占了小便宜吃大亏,时刻保持警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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