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

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的表现:(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