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连带承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可以一起诉至法院。即使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若担保为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可有一般抗辩权,但应尽快要求借款人还款。若主债务超过六个月未约定具体担保期限,则担保人可能脱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7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分析
1、私人借条借款不还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若担保是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可把借款人与保证人一起诉至法院或直接以保证人为被告诉至法院。2、但无论哪种方式诉至法院,若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担保人始终要承担保证责任,至于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那是另外一个问题。3、若担保是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有一般抗辩权,应尽快要求担保人还款,如果主债务到期后超过六个月而没有约定具体的担保期限,很可能担保人会脱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拓展延伸
借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解析私人借款是否需要担保人偿还
根据法律规定,私人借款担保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承担借款偿还责任。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和条件时,担保人需履行其担保责任。担保人的主要义务是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承担借款的偿还责任。然而,是否需要担保人偿还借款取决于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担保协议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规定担保人需偿还借款,则担保人有法律责任。但若合同未约定担保人的偿还义务,担保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在私人借款中,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借款需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担保协议来确定。
结语
在私人借款中,借款人未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无法强制执行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然而,若债务人下落不明、破产、财产不足以履行债务或保证人放弃权利等情形除外。因此,在私人借款中,担保人需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担保协议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借款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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