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不管什么形式的行为,只要实质性质属于行为,都将涉嫌罪或者开设赌场罪。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章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
(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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