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两份公证遗嘱哪个为准
如果有两份公证遗嘱的,两份公证遗嘱的内容不冲突的,两份公证遗嘱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以后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四)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五)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的生效并不存在要进行公证的必备要件,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可能很多的人还是更加愿意通过公证的方式让自己更加得到保障。如果成立两份遗嘱,并且都是进行公证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以后者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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